鹤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和湖南视察讲话精神,坚持固本强弱,强化民生改善,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局党组将党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致力于“增进团结、提高水平、做好表率”。强化政治建设,局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开展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党组及其成员向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报告政治建设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全力推进思想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湖南考察重要讲话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推进组织建设,筑牢组织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明确班子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分工和党建职责,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局党组按照“强队伍、创业绩、树形象”的目标,提升党支部“五化”建设,建设“四强党支部”,开展“四强党支部”,开展“四强党支部”,开展“四强党支部”,开展“四强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康续红色血脉”主题党日活动,悼念革命烈士、回顾红色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缅怀先烈、激励担当,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氛围和清正廉洁工作理念。局党组坚持把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先导和关键,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二)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始终坚持和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根据人事变化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区委书记抓党建和意识到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民政重点整改任务、整改工作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各党支部、各股室和二级机构的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书籍,将主题教育和民政事业结合起来,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精力统一到刻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社会组织、网络等阵地管理,重点围绕民政三基职责、乡村振兴与民政衔接等主题开展宣传报道,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落实《鹤城区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办法》,科学应对突发热点舆情,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敢于亮剑、敢抓敢管,确保意识形态领域风清气正、健康向上。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配合做好区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抓好未巡先改、领导干部子女互相请托办事、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旅游等工作,全面抓好上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争创清廉机关,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和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落实纠风防腐“二十严禁”纪律,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推行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建立健全沟通谈话、激励谈话、提醒谈话等谈心谈话制度,今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1次,发送廉政短信50条,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建立和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年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制度,各党支部定期向党组汇报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全面规范内部管理和用人导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开支坚持层层签字、审批,杜绝单位和个人职务消费。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办公用品领用采取登记制,严格按计划和审批程序申报采购。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严格把好“关口”,不搞任人唯亲,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五)积极发挥民政服务社会能力。一是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完善《怀化市鹤城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等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政策指导。坚持动态管理,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截止2023年12月,全区共审定城市低保对象879户1340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851.93万元;审定农村低保对象646户1415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52.375万元;审定特困供养人员680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生活补助金676.36万元、发放特困护理费7738人次465.6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丧葬费21人17.7403万元;审定精简退职等定救对象14人,累计发放补助金0.87万元。同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29户3298人331.6863万元。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推进。积极推动智慧社区创新试点,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发“智慧社区”微信小程序或APP客户端,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社会事务,最小成本办理享受惠民政策。目前在全区10个社区进行先行先试。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鹤中一体化”决策部署,目前已全面完成城区九条主干道路命(更)名,进入路标设施制作、更正阶段。区划工作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正在积极主动推进中,目前进入村(社区)征求意见、入户调查阶段。制定并印发《鹤城区2023年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清廉村(居)示范点”建设,督促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在辖区营造“促廉、崇廉、倡廉”的良好氛围。完成与芷江、中方、麻阳三地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边界地区社会稳定,群众和睦相处。三是公共事务管理法制有序。全面加强民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婚姻登记、社会组织、收养登记等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279对,离婚登记1380对,补办婚姻登记416对。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项30件,收养登记事项办结7件。加强殡葬整治区域常态化巡逻执法工作。今年来共取缔恒大帝景、新家庄村等违规治丧点5处,制止违规偷葬行为4起、治理城区违规搭棚治丧事件20多起。同时,公益性公墓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年底可望基本完工。骨灰楼建设项目进行征拆阶段。四是社会福利事业不断完善。全面落实政府社会服务清单,不断优化民政社会福利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制度,1-12月份共发放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贴200人次22.96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311次93.5万元、80岁及以上老人高龄津贴45.46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67.06万元。开展2022年寒冬送温暖及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发放救助物资10万余元。1月12日开展街面巡查50多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多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民生资金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还比较大,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二是基层养老服务场地欠缺,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发展还需下大力气;三是全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居高不低,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四是民政社会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管理创新的力度还需加大。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逐步解决。
三、2024年工作打算
(一)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基本民生保障。继续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在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帮扶的同时,加强与残联、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政策进行救助帮扶,保障其基本生活。不断完善救助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现有的救助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出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有序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及时与乡村振兴部门做信息对接,实时关注监测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对符合社会救助专项政策的要及时纳入,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应扶尽扶”。加大城乡低边家庭的摸排。在加大新增低边家庭摸排力度的同时,对以重病、重残原因已纳入“单人保”的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调查摸排,及时做出动态调整。强化信息共享。充分应用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互联网+监督”、审计数据库等信息平台按季对在册城乡低保等对象进行工商、车辆、房产、社保等信息比对,确保享保对象精准识别,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公正、精准、高效。
(二)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强工兴旅、产城融合、康养宜居”发展思路,加快发展全区养老服务。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纾困解难力度,扶持一批有实力有情怀的养老服务品牌连锁运营。加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对照省、市养老服务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养老骨干网络建设,力争2025年全面建成鹤城区养老骨干网络体系。
(三)围绕改善生活品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及专项督查,定期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个案督导。积极开展“利剑护蕾”行动。联合未保委成员单位通过横幅、宣传展板、手机短信、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等进行集中宣传,引导家庭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护能力。加强示范性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积极打造关爱保护儿童前言阵地,切实改善儿童之家环境,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严格落实收养评估程序,依法依规送养儿童。
(四)围绕加强基层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配合组织部门、综治部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积极创建智慧社区。积极配合组织部推进智慧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建设建设再上新水平。深化村居民主自治,指导乡镇(街道)、村居修订村(居)规民约,完善民主决策、议事协商、民主公开、述职评议等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行政区划调整。继续落实每周与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对接,最大限度争取省厅的支持。
(五)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组织监管。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引领社会组织坚定不移的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强化示范引领。动员社会组织聚力“五新四城”战略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个小屋”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流程,做好重点领域社会组织依法登记。加强综合监管。常态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健全年检及公示通报制度,强化信用信息管理。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开展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六)围绕社会生态文明,提高社会事务水平。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开展“三沿六区”硬化大墓、豪华墓整治和违规搭棚治丧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治理乱埋乱葬行为。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点等项目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严格执行民法典有关规定,完成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现婚姻登记证件电子化应用。加强流浪救助管理,开展“夏日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服务,尽快启动救助站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七)围绕促进共同富裕,发展慈善社工事业。加强培育慈善机构,推进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结对,聚焦乡村振兴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强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助困等鹤城慈善品牌。加强社会工作,积极推进社工“禾计划”2.0版建设,强化我区乡镇社工站建设,教育培训社会工作者,提升社工服务社会质量效益。引导发展慈善事业。开展“99公益日·一老一小”慈善项目。加大慈善工作宣传力度,提升慈善募集能力。发展福彩事业,坚持稳中有进,加强福彩销售网点和队伍建设,拓宽销售渠道,挖掘市场潜力,力争全年销售额突破4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