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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民政局2022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鹤城区民政局2022年度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坚持固本强弱,强化民生改善,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核心作用,开展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政治考察,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先导和关键,集中学习宣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推进组织建设,筑牢组织基础,“三重一大”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分工和“一岗双责”,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认真落实《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方案》,重点抓社区国企退休老党员阵地建设,强化基层保障、提高村社区运转经费。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全局党史学习教育,机关、福利院支部分赴沅陵湘西剿匪胜利纪念园和溆浦向警予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缅怀革命先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局64人为“点亮微心愿党群圆梦行”捐款3480元。强化干部队伍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民政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服务鹤城“三区”建设中心大局,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二)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深化民政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党史观,着力学史力行,为群众办实事,开新局。加强新闻舆论、社会组织、网络等阵地管理,明确围绕新冠肺炎防控、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民政三基职责等主题开展宣传报道,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切实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管理权话语权。召开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会,上交专题报告,半年来共上报各种信息45篇。认真落实《鹤城区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办法》,科学应对突发热点舆情,旗帜鲜明支持正确思想言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敢于亮剑、敢抓敢管,确保意识形态领域风清气正、健康向上。

(三)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层层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区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局每月至少2次以上对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窗口单位服务质量等进行明察暗访,严厉查处上班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并将督查结果与评优评优等直接挂钩。对作风不实的干部职工实行谈话诫勉制、点名亮相制。积极开展机关清廉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谋利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工作风气,提升政务形象。积极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养老和儿童等股室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安全。

(四)全面规范内部管理和用人导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开支坚持层层签字、审批,杜绝单位和个人职务消费。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无纸化办公,办公用品领用采取登记制,严格按计划和审批程序申报采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行新时代基层干部培训,确保每位干部职工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大力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完善民政系统基层干部系统化经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民政干部素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严格把好“关口”,不搞任人唯亲,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形成了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五)积极发挥民政服务社会能力。一是强化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截至2022年6月,共审定城市低保对象1041户1590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481.0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493.53元。共审定农村低保对象665户1422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56.233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299.23元。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功能,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推动全区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工作,当前街道乡镇、村居委信息录入率100%。加强基层标准建设,推进“三个清单”落地见效,规范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联合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怀化市鹤城区“清廉乡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街道、村(社区)加强廉政学习教育,将廉政思想潜移默化地深入人心。三是社会事务管理法制有序。进一步健全婚姻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登记程序,顺利开展全省通办、全市通办工作。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289对,离婚登记493对,补领婚姻登记证221对(其中包含跨区县登记71对,跨地市登记3对)。依法办理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个,社会团体1个,注销社会组织2个,积极开展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检率达87%;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1至6月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共减免收费21.9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91人次。通过公安系统寻亲比对、人脸识别以及登报等形式成功寻亲送返9人。办理收养登记4人,合格率100%。加强对中坡山及其周边常态化巡逻及执法工作,今年来,共制止违规葬坟4起,拆除违规固化坟墓2起,违规搭棚治丧事件17起。四是社会福利事业普惠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台账,切实保障他们合法权益。1-6月共发放孤儿生活费198人次22.17万元、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571人次,共计33.4535万元、孤儿助学金8人4万元。统筹提高残疾人救助水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75元。1-6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1.74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772人50.79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126人120.95万元),有效保障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积极营造“慈善救助”良好氛围,为因雨雪冰冻天气所导致的辖区困难群众发放防冻慈善物资11余万元。开展“关爱困境儿童.让温暖童行”慈善活动,为辖区需要社会力量帮助的450名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10余万元学习用品。开展99公益日”点烯受灾群众新希望慈善项目募捐活动所募集的灾款,为辖区266户困难群众发放救灾款61.2万。发行福利彩票1535万元。五是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继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为鹤城区民办养老企业发放养老企业各项补贴共计115.8万元。向公办民营养老机构及所有乡镇街道发放养老防诈骗宣传资料3万册,在网站及所有养老机构院内外张贴养老防诈骗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局班子带队对全区民政养老服务领域房屋建筑屋安全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研究制定《开展全区养老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公安、金融、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对全区16家登记在案的养老企业按照“四查四看”方法进行排查,实地核查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及其风险情况,发现1家风险主体(湖南耀盛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鹤城分公司)。目前,公安部门已成立处置组,进一步开展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党组织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精准核对有难度。由于全省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互联网+监督”平台、审计数据平台等信息不完善,且与公安、税务、工商、社保、不动产等部门信息共享不实时,导致实现精准核查核对难度大。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妥善解决。

三、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党建和意识形态建设。一是提质党支部“五化”建设。完成离退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及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组织生活会等规定。抓好党支部日常管理工作,对标区委抓党建月提醒、季督查、年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常规工作。二是加强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及时有效处置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三是抓好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时,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推进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采取招考等方式争取引进多专多能型人才,充实民政工作力量。

2.加强廉洁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支部“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二是深入开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区委相关规定,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全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庸懒散”,提振“精气神”,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标尺。

3.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启动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城市低保重新认定建档、特困人员认定和生活能力评估等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巩固提升,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充分应用省、市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互联网+监督”、审计数据库、扶贫系统等信息平台定期对在册享保对象进行信息比对,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阳光。加快便民救助“一条龙”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启用手机APP、人脸识别、微信服务公众号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大统筹的社会救助“指尖式”业务模式,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4.基层民主、城乡社区建设和地名区划。全面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和《湖南省村(居)民自治若干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建立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做好界线界桩争议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推进不达标社区标准化建设,落实社区办公服务场地设施的改扩建工作,推进社区服务机制、工作队伍建设,创社区服务品牌。

5.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坚持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并重的方针,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大力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在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中的作用。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商民主的途径和方式,重点发挥行业协会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行业自律的作用。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100%覆盖。

6.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积极推进真抓实干养老服务工作,全面完成2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等关爱服务政策措施、补切实提高精准关爱服务水平和工作实效。加强销售网点建设,统筹推进票种营销,在保障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确保完成福彩年销售额。进一步加强慈善援助活动,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7.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做好流浪乞讨精神智障人员救助工作。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水平,做好升级完善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强化婚登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坚决铲除民政领域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的土壤,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强殡葬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中治丧点和公益性墓地建设,切实维护鹤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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