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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召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2021年3月5日,鹤城区民政局召开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全区各街道、乡镇分管民政领导、民政干部、社工及全体救助股成员、民政福利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2021年社会救助领域三大行动。

一是开展新一轮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和监管,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等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动态管理机制,重点对基层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凡保必核、凡救必查”的工作原则,坚决查处救助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漏保”“错保”“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通过政策解读、集中培训、明查暗访等方式,找不足、补短板、速整改,进一步提升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工作作风,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是推进 “便民救助”信息平台建设。分期分批组织技术骨干对全区各基层民政干部、社工、民生员进行培训,及时采集在保人员基本信息,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微信服务公众号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提供“一键式”业务查询和在线业务登记,推进可控的政民互动,搭建公正、精准、高效的救助信息平台,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大统筹的社会救助“指尖式”业务模式,为广大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是实施困难群众“关爱行动”。为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加快形成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在加强物质帮扶的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探访探视、照料服务,签订护理(托养)协议,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担当意识,化风险能力,深化完善社会救助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帮尽帮”,以有力举措助力全区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

(鹤城区民政局:李琳、陈志华、周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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