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城区民政局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公示
现将我局所承办的“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2019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考核项目 |
工作任务 |
完成情况 |
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 |
农村低保标准人均不低于3700元/年,农村救助人均不低于197元/月 |
鹤城区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调整2019年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指导标准和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标准的通知》(鹤民发〔2019〕48号),文件中明确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保持3960元/人.年。 鹤城区农村低保1-10月累计人均救助水平已达到218.4元/人、月。 |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8日-12月4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考核办反映。
鹤城区考核办:地址:鹤城区行政中心11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87325。
鹤城区统计局:地址:鹤城区行政中心10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32716。
怀化市考核办: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2号,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19622。
怀化市统计局: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21楼,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736266。
举报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
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