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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民政组织召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

为切实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障作用。11月6日,鹤城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会议在区民政局会议室召开,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股及各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民政局城乡社会救助股股长就贯彻落实湖南省民政厅、教育厅等8部委《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作了进一步解读和工作安排。一是精准标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施保。对目前全区在册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方位“回头看”,将原农村低保对象四类分成三类,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县城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一段时间内,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按照省民政厅等8部门兜底保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应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制定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建立低保渐退机制、有效衔接民政各股室及政府各部门扶贫开发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三是及时做好新增对象摸底排查工作。各基层要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对家庭因突发事件、重病、重残、就学等原因造成的符合低保(其他救助)条件的应及时纳入相应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开展定期复核,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增有减”。

局分管领导就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方式方法、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结果反馈处理、低保与扶贫工作对接、救助对象接访回复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和详解,确保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保障困难群众进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

(鹤城区民政局:李琳、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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