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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统一对标3300元/年

       近日,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有关工作的通知》,参照怀化市区现行生活水平,鹤城区民政、财政、扶贫三部门就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工作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将全区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来 220 元 / 月(2640元 / 年)的基础上提高 55 元,较上年提高 25%,即按 275 元 / 月(3300 元/ 年)的标准补差发放低保金。同时,全区农村低保兜底对象实行全额救助,由去年的 240 元 / 人、月提高至 280元 / 人、月。

     该区按照“两线合一”要求和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怀化市鹤城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鹤城区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和扶贫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民政、财政、公安、扶贫、统计、残联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和监督农村低保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精准救助。”

     (鹤城区民政局:旷丁山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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