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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民政局概况

  • 负责人旷丁山
  • 电话2237058
  • 机构地址金海路69号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鹤城区民政局成立于1998年,系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区的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检、婚姻登记、社会养老、儿童福利、城乡社会救助、低收入家庭认证等社会行政事务。根据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现内设机构为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股、基政政权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股)等7个股室。设有社会福利院、区民政局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区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区民政事务中心、殡葬执法大队等5个局属二级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下放、调整增加由区人民政府公布予以变动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

怀化市民政局委托鹤城区民政局实施鹤城区行政区域内举办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养老机构设立的许可、许可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行政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1、负责全区基金会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册登记管理的职责;

2、负责全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盈利事业单位募捐许可的职责;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人才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职责。

4、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工作。

5、负责全区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公墓审批的职责。

6、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及补贴资金项目的监管职责;政府购买养老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区民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会组织活动,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而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相关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全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并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农村敬老院及五保之家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

(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城乡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城乡社区建设;负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表彰。

(五)拟订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区区、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调整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的审批、报批工作;承办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与联合检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协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六)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及规定权限内地名标牌设置、管理等事项,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七)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政策并组织实施,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八)宣传指导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协调殡葬管理工作。

(九)负责编制全区年度民政事业费预算、决算,负责民政统计工作;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负责实施国家有关社会弃婴及儿童收养的法律、法规,办理区内儿童及本级福利机构送养的社会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权限内的收容遣送工作;协助市局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跨省、市及县内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送工作;负责协调城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

(十二)负责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接收、整理、消毒、储存、运输工作。

(十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照顾好老年人的生活,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加强老年群体社团组织管理。

(十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及补贴资金项目的监管职责;政府购买养老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认定管理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地方性规章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七)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45-2237058

传真号码:0745-2237058

电子邮箱:542037593@qq.com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夏季)8:00--12:00  15:00--18:00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行政综合楼8楼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hechengqu.gov.cn/hechengqu/c115757/gailan_xxgk.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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