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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能机构

主要服务机构

  

机构职能

综合部

TEL:0745—2588082

1、负责园区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反馈及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统筹工作;

3、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负责值班安排、法制、应急管理,协助信访工作;

5、负责园区外事接待、机关事务、物资采购、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6、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和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对口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机要局、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区应急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等。

经济发展服务部

l、负责园区经济发展工作,拟定和实施园区中长期发展和年度发展计划;

2、负责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征用的审核、报批;

4、负责优化园区环境,对园区各类建设项目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纠纷进行化解,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5、负责拟定园区产业导向政策,组织编制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等专项发展规划;

6、负责审核投资项目,审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负责对外招商信息发布和客商接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调度、洽谈、议约、签约;

7、负责园区企业的协调管理服务;负责投资项目与省区有关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8、负责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固定资产投资和园区企业的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

9、负责园区内建设项目立项环境保护审查;

10、负责建立项目库和招商引资信息库等工作。

对口怀化工业园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局、区商务局、区优化办、区检验检疫局、区环保分局、怀化工业园区国土局、区发改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城东派出所、石门乡政府、城南办事处、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质监局、财政分局等部门的工作。

规划建设部

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园区规划、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规定、实施意见和办法,以及相应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3、负责园区城区勘测和测量工作;

4、负责园区城区基础设施和城区建设综合开发,以及相应的建设项目资金概、预、决结算的编制、审查并组织实施;

5、负责执行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6、负责管理园区内的建筑活动,规范园区建筑区场;负责园区建筑行业的相关资质管理;负责核发建筑工程有关许可证;负责工程建设招标、交易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察工作,调查处理建设工程的重大事故;

7、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园区城区防洪排涝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园区消防及人民防空工作;

8、负责园区房产管理工作等。

9、负责宣传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参与拟定园区征地拆迁及安置补偿方案,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指导、协调、配合乡政府对园区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工作,核准征地拆迁的范围和实际面积;

11、负责指导、协调、配合乡政府落实园区征地拆迁工作中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各项补偿的具体操作方案;

12、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后群众的思想工作和有关安置及补偿问题,解决征地拆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对口部门:怀化工业园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大队、怀化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局、区征拆办、城东派出所、石门乡政府、城南办事处、区调纠办、区信访局等部门。

财务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财务会计方面的法令、条例及有关政策;

2、根据园区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园区财政发展规划,编制园区年度预算和决算,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等工作;

3、宣传贯彻国家财经税收政策,积极扶植和培植财源;

4、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和其它收入的征收管理;

5、制定职工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管理社会救灾、救济、医疗保险等财务和资金,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6、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监督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7、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评审和对投资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园区各经济实体的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实行管理和监督;

8、负责园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及政府采购和会计委派等工作。

对口部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等部门。

执法中队:

1、严格巡查制度,做到每天一巡查、每天一上报,做好园区范围内的控违、拆违工作;

2、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的排查工作;

对口部门:区执法局、区征拆办、城东派出所、石门乡政府、城南办事处、区调纠办、区信访局等部门。

纪检监察室

1、负责园区督查室的日常工作和园区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2、负责园区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园区研究部署的各项重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上级及上级有关部门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

5、负责对干部任用、评优评先、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业务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6、抓好园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对口部门:区纪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绩效考核办、区优化办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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