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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城区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科技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为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区科技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8条,其中:工作动态47条、文件通知3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在复议、诉讼方面,本年度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科技局政务信息依托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由区政府统一管理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科技局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责任落实到位,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科技局制定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将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平时和年度工作考核。对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失密、泄密或不良信息传播的责任人给予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及时有效发布科技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时主动公开科技信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政策解读,通过更丰富的渠道及形式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扩大科技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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