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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科技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科技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科技局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区城投一楼115室,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2024)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8条,其中工作动态47条、文件通知3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也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发布质量,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全年共发布信息4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提高网站的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较为单一、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完善等问题。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将在下步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保密性;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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