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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科技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鹤城区科技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科技局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区城投一楼115室,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2024)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9条,其中工作动态31条、文件通知2条、规划计划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也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应急机制,严格把关信息发布质量,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全年共发布信息4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提高网站的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

(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政务公开与督察督办相结合,主动研究、督促、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全局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二是规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明确信息发布范围,严格发布流程,实现了从信息撰写到网上发布,层层审核,事事登记。将信息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凡是公开的信息都必须经过信息工作人员、股长、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安全不泄密,不出任何纰漏。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目前我局网站主要发布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指南、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干部学法年度工作计划,利用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操作流程、保密审查等具体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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