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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科学技术局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并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要求,加强党对公职人员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工作人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工作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平时考核对象

我局非领导班子工作人员。

二、平时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坚持分级分类、简便易行,坚持公开民主、考用结合,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平时考核领导

为强化对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鹤城区科技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伟

副组长:王志爱、李君健

成员:王龙、刘斌、谭方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115办公室,人事专员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协助做好平时考核测评分统计和综合协调工作。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四、平时考核内容及考核指标

平时考核围绕我局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以考核对象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刻学习、领悟、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参与专项工作、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一)共性指标(40分)

考核内容以考核对象的日常表现为重点,考德、能、勤、廉四个方面。针对四项考核要素制定若干定性和定量分项指标。同时对各项指标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赋分。具体如下:

德: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包含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在工作中遵循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职业作风和在社会中遵守的行为准则。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主要体现在政策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的娴熟程度。包括理解、判断、预测、决策、组织、协调、管理、创新、调研、综合、团结、协作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情况。勤:指责任心、事业心在工作中的表现。主要体现在工作出勤、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纪律性,以及对工作的热爱程度和对事业的奉献精神。廉:指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主要体现在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方面的情况(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二)个性指标(50分)

主要是指参照责任和目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体现在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方面。

(三)分管领导评价指标(10分)

分管领导根据每季度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及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四)动态指标(加减上限10分)

为鼓励积极参与重点工作,锻造一支敢担当、能克难的干部队伍,实行工作动态加减分考核,加减上限10分。

1.加分项。下设荣誉嘉奖类、活动赛事类、信息宣传类、其他类4个指标,采取个人申报、条线审核、领导小组审定流程进行评定。同一事项涉及多个荣誉加分的,按最高加分审定。

(1)荣誉嘉奖类。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表扬(有党中央、国务院或中办、国办文号,下同)的,每次加10分;获得国家部委(不含内设机构)通报表彰表扬的、获得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表扬的,每次加8分;获得省直部门(不含内设机构)通报表彰表扬的、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表扬的,每次加6分;获得市直部门(不含内设机构)通报表彰表扬的、获得区委区政府通报表彰表扬的,每次加4分。

(2)活动赛事类。参加区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考试竞赛、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获得名次、受到通报表彰的个人,按中央、省、市、区级,对参与人员分别加5、4、3、2分。

(3)信息宣传类。在各级报刊发表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文章和信息宣传,按中央、省、市、区级,对参与人员分别加5、4、3、2分。工作经验、先进做法受到批示肯定的,在上级会议活动中作典型发言或材料交流的,按中央、省、市、区级,对参与人员分别加5、4、3、2分。

(4)其他类。其他经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予以加分的。

2.减分项。因个人工作失误,被中央、省、市、区、本单位书面通报批评的,或出现被中央、省、市、区级媒体负面报道的,经查实后,每起分别扣10分、8分、6分、4分、2分。

五、平时考核周期

一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六、平时考核的程序

(一)确定考核指标。根据职位职责,将年度及阶段目标任务逐层细化分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对新增加的工作或临时性任务,及时补充分解,责任到人。

(二)个人工作纪实。考核对象以季度形式记录每季工作情况,并作出工作小结。 ⠂ ⠼/span>

(三)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人员对工作人员平时情况进行测评,下发《怀化市鹤城区科学技术局平时考核共性、个性指标打分表》(见附件1)对被考核对象打分。加减分以实际分值进行核算。根据分数高低提出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

(四)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审定每季度进行一次。局考核领导小组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平时考核结果。⠂༯span>

(五)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等形式向被考核工作人员及时反馈本季度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六)汇总考核情况。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并备案。

七、平时考核分值量化标准

平时考核使用《怀化市鹤城区科学技术局平时考核共性、个性指标打分表》进行量化打分。

评分表中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业务能力等。各股室、中心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自行确定个性指标考核要素和分值等次。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采用量化计分方式的,一般评定为好等次的不低于90分,评定为较好等次的不低于80分,评定为一般等次的不低于70分,未达到60分评定为较差等次。好等次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的工作员总人数的40%以内。

八、平时考核管理

(一)考核对象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二)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人员中产生。

(三)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工作人员,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人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

(四)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五)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考核对象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人事部门反映。

调入的工作人员,其转任前的平时考核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调任或者由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考核时间从报到当天起算,无重大问题,当期平时考核一般定为较好及以上等次。

参加援派或者挂职的工作人员,在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反馈给我局。

派出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其中,学习培训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或考核不合格的,当期平时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

(一)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二)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工伤、产假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工作人员,参加平时考核,一般可确定为较好等次。

受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自2024年12月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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