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科学技术局统计工作制度
一、人员及分工
鹤城区科学技术局分管统计工作领导:邹卓陵
统计工作负责人:刘斌
统计人员:龙可
二、统计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认真及时完成统计调查任务,配合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2.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做好基层统计调查资料的搜集、催报、审核、汇总、上报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分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4.组织指导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5.组织开展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的科技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统计职业道德教育、保密教育和警示教育。
6.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向统计部门报告,配合上级政府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7.规范统计资料公布使用,严格执行统计资料保密规定,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
8.完成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统计人员岗位职责
1.提升政治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恪守统计职业道德。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熟悉统计方法制度,知悉调查内容、统计口径、指标解释等内容。
3.坚持实事求是,自觉抵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数据质量。
4.严格按照规定的上报时间和报送方式,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普查资料。
5.分类建立各指标统计台账,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分类装订、妥善保管好各类统计报表和普查资料。
四、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对各项统计资料的保密规定,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2.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3.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尚未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不得私自对外提供。
4.加强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使用,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安全、不泄密。
五、统计联网直报工作纪律
1.坚持由企业独立填写真实的源头数据,不以任何名义强令授意企业按照指定的数据报数。
2.坚持由企业自行联网直报数据,统计人员不得代企业填报数据。
3.坚持由企业修改报表差错或填补不完整报表,统计人员不得自行修改企业统计数据。
怀化市鹤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