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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8楼829号,邮编:418000,电话:0745-2233213,电子邮箱:hcfg2233213@126.com)。

一、总体情况

1、2021年我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纳入绩效考核等措施,狠抓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将政务信息公开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保障信息及时公开在网站上,方便公众查阅。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累计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92条。

3、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度未有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开阔工作人员视野,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通过增加公开栏等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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