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发改局开展学校教育收费督查工作
9月2至7日,鹤城区发改局联合区教育局对区属小学、初中、高中公办学校教育收费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看,所有学校都有收费公示。区发改局要求各学校要“依法公示”和“实际收费与公示相符合”。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
督查组先后来到黄金坳小学、黄金坳中学、榆树湾中学、舞水路小学、金鼎学校、怀化市一中、东晟学校等多所学校,主要查看学校向社会公布收费政策、项目、标准、收费依据等,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保障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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