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现将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部门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农补贴、种粮大户考核结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公开信息。2024年全年,累计在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分工、发布流程、保障措施等。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严格进行涉密审核,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和疑问,并接受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对外发布,加强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主动接受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接受公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报送信息偏少;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和交流还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力争在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三个方面下功夫,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日趋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