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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信息公开年报

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编制了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并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部门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农补贴、种粮大户考核结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公开信息。2023年全年,累计在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严格保护信息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了逐一排查,未发现有涉密涉敏的信息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加强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其分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确保常态长效高质量。局党组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服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该工作纳入单位重点事项。主动接受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接受公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做到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但与上级和公众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单一、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等。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加大对政务信息专干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水平;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横向对比,了解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及时改进;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宽度和深度,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更加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

(一审:唐维韬;二审:戴运新;三审:彭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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