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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编制了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并在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政策文件、部门预算、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农补贴、种粮大户考核结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公开信息。2023年全年,累计在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由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严格保护信息安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进行了逐一排查,未发现有涉密涉敏的信息和典型错别字。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明确专人对平台进行管理,加强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保障各栏目持续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明确由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其分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确保常态长效高质量。局党组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服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该工作纳入单位重点事项。主动接受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接受公众监督,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做到了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其他信息,但与上级和公众的期望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比如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单一、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等。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加大对政务信息专干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水平;加强与其他单位的横向对比,了解其他单位信息公开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及时改进;进一步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宽度和深度,保障政务信息公开运行更加顺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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