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农业农村局 > 信息公开年报

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城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积极推动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方面公开。

(一)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公开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包括优质粮油工程、“一县一特”、“六大强农”行动、“千百万”工程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内容进行公开。

(二)文件公开。公开规范性文件和通知公告12件,内容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背景下春耕备耕与畜禽养殖、农作物防寒防冻技术等信息公开。

(三)信息发布数据。全年共发布信息14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7条、政务动态信息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拓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对出台的政策进行准确解读。二是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民生类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实用性、有效性和操作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