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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厘清执法事权边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质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将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扫描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3)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6日
(一审:陈忠;二审:李万里;三审:陈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