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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鼓励引导高质量发展农村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鼓励引导农民,特别是脱贫户和监测户就近就业创业,持续增加群众经营性收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湘振局联〔2022〕9号)和《怀化市乡村振兴局怀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怀振局联〔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3年鹤城区庭院经济实施方案4.25(1)

(一审:吴勇;二审:张治军;三审:陈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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