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经梳理本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湘农发〔2023〕11号)文件,我局不另行制定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直接适用省厅《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一审:陈忠;二审:米允富;三审:陈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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