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土地出租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拟将所属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对外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怀化市鹤城区文化山51号。
2.土地面积:2725平方米。
3.拟出租面积:2725平方米(整体出租)。
4.土地现状及用途:以现场现状为准,具体用途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怀化市城市规划要求。
5.出租期限:壹年。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3.承租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出租方式及租金
1.出租方式:公开招租。
2.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由双方依据市场评估价协商确定,并在《土地租赁合同》中明确。
四、报名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8月 21日--8月27日)。
2.报名时间:公告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怀化市金海路69号--鹤城区行政综合楼15楼)。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承租用途说明。
(2)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承租用途说明。
五、重要提示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进行报名登记,并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土地现状、周边环境及所有相关情况。一旦承租,即视为已完全认可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已知或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3.本次出租事项的解释权归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蒲女士
联系电话:0745-2240085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一审:张天立;二审:米允富:三审:陈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