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露天焚烧屡禁不止。农业农村部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导不力,2023年10月10日-24日怀化市共被铁塔视频监控火点3614个,全省最多,处辰溪县、溆浦县外,其他县市区均为配套秸秆禁烧保障资金。 |
整改目标 |
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巡查,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严格管控垃圾、秸秆露天焚烧,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
整改措施 |
1.加强露天禁烧宣传。加大禁止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禁烧法治意识。 2.加大露天垃圾监管。取消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开展大扫除,清理城市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 3.常态化开展露天禁烧巡查。加大巡查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常态化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依法处置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行为。 4.加强秸秆露天禁烧监管机制建设。科学划定禁烧区、限烧区,做好秸秆有序焚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优化完善露天秸秆禁烧“市局联县包片”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落实露天秸秆禁烧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监管机制。 5.强化资金保障。落实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经费,为秸秆露天禁烧管控提供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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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1.营造宣传氛围。采用张贴公告、悬挂横幅、利用赶集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发放秸秆禁烧宣传资料3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幅,出动人员50余人,做到了宣传工作全覆盖。 2.强化督查巡查。为确保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全面落实,我局大力加强巡查力度,每周安派专人对农作物秸秆禁烧进行巡查,巡查重点以高铁高速、国省道、乡村公路主干道沿线和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城镇周边5公里范围内为主,坚持做到每周巡查3次以上,截至12月底,组织秸秆禁烧巡查点位130多个,出动人员100人次,出动车次90余次,巡查发现30多起焚烧秸秆、杂草行为,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焚烧人员进行教育和宣传。 3.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一是牵头出台了关于划定鹤城区秸秆禁烧区、限烧区通告并在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发布。二是制定了《怀化市鹤城区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方案》、《怀化市鹤城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指导禁烧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指导秸秆露天禁烧的通知》等方案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面履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秸秆禁烧监管全覆盖,严格落实乡村干部包农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4.落实秸秆禁烧巡查和综合利用经费。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安排秸秆禁烧巡查下乡补助经费约1万元,确保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黄金坳镇江垅湾村开展水稻低茬收割100亩,投入0.5万元,农机事务中心购置大型收割机5台,小型收割机3台,合计金额92万,确保水稻秸秆粉碎性还田的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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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意见 |
经验收,达到销号要求,同意销号。 |
拟何时销号 |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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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渠道 |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村局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受理反馈电话:0745-2240085;邮箱:hcnyj224008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