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认领的公告
2025年11月26日凌晨3时30至5点50,怀化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鹤城区农业农村局、鹤城公安分局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窝点行动时,在鹤城区坨院街道山下村千担冲一砖木混合简易棚内查获已屠宰生猪4头、待宰生猪20头及相关屠宰工具。因屠宰现场无当事人,我局依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依法对相关物品实施扣押及登记保存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予公告。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上货物权属及货物的检疫证明到怀化市鹤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认领及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我局对查扣物品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置,并继续追究涉案当事人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69号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5楼。联系电话:0745-2240085,2338016。
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B栋5楼。联系电话:0745-2226665。
特此公告
怀化市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6日
(一审:刘兴杰;二审:米允富;三审:陈承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