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摸底的通知
各乡镇、涉农街道(含黄岩旅游度假管理处)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范围: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品种;实施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 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标准:实行总造价和单个主体“双限”比例,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请各乡镇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有需求建设的及时填写好摸底表,于2024年4月15日前上报到鹤城区农业农村局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电话:0745-2240085。
鹤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一审:黄双来;二审:李万里;三审:陈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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