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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治区工作报告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十四条措施的文件精神,根据现行农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基础明显夯实。一抓组织领导落实。坚持领导抓、抓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班子分工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相关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并明确由法规股为法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股室,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责任到位。二抓工作机制落实。把依法治区工作建设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三抓宣传教育落实。扎实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植物检疫条例》、《农作物秸秆禁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现场培训、广播宣传等做好依法治区宣传工作,在全局上下和涉农行业营造了一个人人讲法、个个守法的工作氛围。

二、规范执法程序,确保行业依法执法。主要是严把六关:一是严把立案关。所有农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农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二是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三是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四是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股室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五是严把罚款收缴关。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农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六是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农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农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进行农业农村局行政清单管理,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责任的“总台账”。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区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依申请类60项,行政许可35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公共服务7项,其他权利10项;无需申请类168项,行政处罚124项,行政检查27项,行政强制17项,在区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冗余行政审批事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各种证明和手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进一步提升实体行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回顾今年依法治区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群众知法懂的程度还不过够高;二是工作机制亟待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有待理顺。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一公开”两库的通知》要求,配合市法规科健全我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早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2.组织开展秋冬农资市场专项检查。①是对辖区内农资批发点、经销点、经营户,尤其是近年来有违法行为或被举报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②是检查农药产品。结合秋季农业生产和农药用药情况,在历年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产品、涉嫌添加禁限用农药成分的产品以及农药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③检查肥料产品。重点检查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3.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对农业产业发展高端负责的态度,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律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业整体执法水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朝着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目标迈进。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懈努力,切实减少涉农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鹤城”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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