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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怀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怀化市鹤城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政府8楼818号,邮编:418000,电话:0745-2557997,电子邮箱:128198508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城区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畅通公开渠道、纳入绩效考核等措施,狠抓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累计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公众提交的2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回复。

3、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度未有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是落实工作职责和政务信息情况通报制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股室的职责和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住建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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