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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 周伟才

财务负责人: 李劲

编制人: 周英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



为全面反映本部门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组织编制了 《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简要情况如下

()《报告》编制基本情况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 2021〕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试行)〉的通知》(财库〔2019〕56号)和《财政部关于修 订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 有关规定。 编制基础:政府部门会计报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 主要内容: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 合并范围: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 财务报告编制合并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1〕182号)规定, 我单位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本级,无合并事项。 合并方法:本年度我单位无合并事项。

(二) 本部门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2023年末部门资产总额824.39万元、负债总额557.11万元、净资产总额267.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8%,较上年增长0.59个百分点,表明单位资产负债情况有所增加。

1)本部门资产主要包括流动资产802.67万元,占比97.37%;非流动资产21.72万元,占比达到2.63%

2)本部门负债主要包括为流动负债557.11万元,占比100%。

2. 收入费用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额6954.9万元,费用总额6954.9万元,收入费用相抵后本年盈余0万元。收入费用率为100%,较上年持平,表明单位当年收支较为平衡。

1)本部门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95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部门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活动费用,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其他业务费用等,占比达到总支出的100%。

(3)《报告》反映的收入费用与决算报告反映的收入支出的主要差异情况。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与决算报告反映的财政拨款收入一致

一、政府部门财务报表

(一) 政府部门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附注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附表1

0.14

1.01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附表2

应收账款净额

附表3

预付账款

附表4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净额

附表5

802.53

802.48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02.67

803.4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附表6

长期债券投资

附表6

固定资产原值

附表7

89.38

89.08

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附表7

67.66

64.22

固定资产净值

21.72

24.86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附表8

无形资产原值

附表9

减: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附表9

无形资产净值

研发支出

公共基础设施原值

附表10-1

减: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摊销)

附表10-2

公共基础设施净值

政府储备物资

附表11

文物文化资产

保障性住房原值

附表12

减: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

附表12

保障性住房净值

长期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72

24.86

受托代理资产

资产总计

824.39

828.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交增值税

其他应交税费

应缴财政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票据

附表13

应付账款

附表14

应付政府补贴款

应付利息

预收账款

附表15

其他应付款

附表16

557.11

557.11

预提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57.11

557.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附表17-1

长期应付款

附表18

预计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受托代理负债

负债合计

557.11

557.11

净资产:

累计盈余

267.28

271.24

专用基金

权益法调整

净资产

267.28

271.24

负债及净资产总计

824.39

828.35

收入费用表(1)

2-1

收入费用表(1)

编制单位: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附注

本年数

上年数

财政拨款收入

6,954.90

6,168.49

事业收入

附表19

上级补助收入

自定义附表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自定义附表2

经营收入

附表20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附表21

投资收益

附表6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附表22

其他收入

附表23

收入合计

6,954.90

6,168.49

业务活动费用

附表24

6,954.90

6,168.49

单位管理费用

附表25

经营费用

附表26

资产处置费用

上缴上级费用

自定义附表3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自定义附表4

所得税费用

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6,954.90

6,168.49

本年盈余

收入费用表(2)

2-2

收入费用表(2)

编制单位: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项目

附注

本年数

上年数

财政拨款收入

6,954.90

6,168.49

事业收入

附表19

上级补助收入

自定义附表1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自定义附表2

经营收入

附表20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附表21

投资收益

附表6

捐赠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附表22

其他收入

附表23

收入合计

6,954.90

6,168.49

工资福利费用

1,043.60

350.48

商品和服务费用

附表27

5,861.34

5,809.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35.52

4.43

对企业补助费用

11.00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3.44

3.99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费用

保障性住房折旧费用

计提专用基金

资产处置费用

上缴上级费用

自定义附表3

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

自定义附表4

所得税费用

其他费用

附表28

费用合计

6,954.90

6,168.49

本年盈余

2-2 的其他费用包括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等会计科目中的其他部分。

(二) 政府部门会计报表附注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部门会计报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

2.遵循相关制度规定的声明

遵循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3.合并范围

2023年无合并单位。

4.重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期间: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人民币。

(3)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平均年限法。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的明细信息及说明

    (1) 货币资金明细信息如下:

附表1

货币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库存现金

0.14

1.01

银行存款

其中:财政代管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0.14

1.01

(2) 应收票据明细信息(无)

(3) 应收账款净额明细信息(无)

(4) 预付账款明细信息(无)

    (5) 其他应收款净额明细信息如下

附表5

其他应收款净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务人

其他应收款原值

减: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净值

年末数

当期补提或冲减数

年末数

年末数

应收本部门内部单位

应收本部门以外的同级政府单位

应收本部门以外的非同级政府单位

应收同级财政

应收其他单位

802.53

802.53

合计

802.53

802.53

注:当期坏账准备冲减数以-号填列。

(6) 长期投资及投资收益明细信息(无)

    (7) 固定资产明细信息如下:

附表7

固定资产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原值合计

89.08

0.30

89.38

房屋和构筑物

25.75

25.75

设备

51.28

0.30

51.58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和档案

家具和用具

12.05

12.05

特种动植物

累计折旧合计

64.22

3.44

67.66

房屋和构筑物

11.99

0.52

12.51

设备

44.05

2.43

46.48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和档案

家具和用具

8.18

0.49

8.67

特种动植物

净值合计

24.86

21.72

房屋和构筑物

13.76

13.24

设备

7.23

5.10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和档案

家具和用具

3.87

3.38

特种动植物

(8) 在建工程明细信息(无)

(9) 无形资产明细信息(无)

(10) 公共基础设施明细信息(无)

(11) 政府储备物资明细信息(无)

(12) 保障性住房明细信息(无)

(13) 应付票据明细信息(无)

(14) 应付账款明细信息(无)

(15) 预收账款明细信息(无)

    (16) 其他应付款明细信息如下:

附表16

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债权人

年末数

应付本部门内部单位

应付本部门以外的同级政府单位

应付本部门以外的非同级政府单位

应付同级财政

应付其他单位

557.11

合计

557.11

注:应付同级财政主要包括预拨经费、向同级财政部门借入的款项。

(17) 长期借款明细信息(无)

(18) 长期应付款明细信息(无)

(19) 事业收入明细信息(无)

(20) 经营收入明细信息(无)

(21) 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明细信息(无)

(22) 租金收入明细信息(无)

(23) 其他收入明细信息(无)

    (24)业务活动费用明细信息如下:

附表24

业务活动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工资和福利费用

1,043.60

350.48

商品和服务费用

5,861.34

5,809.5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

35.52

4.43

对企业补助费用

11.00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3.44

3.99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费用

保障性住房折旧费用

计提专用基金

其他业务活动费用

合计

6,954.90

6,168.49

(25) 单位管理费用明细信息(无)

(26) 经营费用明细信息(无)

    (27) 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信息如下:

附表27

商品和服务费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数

合计

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支付给本部门内部单位

支付给本部门以外的同级政府单位

支付给本部门以外的非同级政府单位

支付给其他单位

5,861.34

5,861.34

合计

5,861.34

5,861.34

(28) 其他费用明细信息(无)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事项

无。

(2)重要或有事项说明。逐笔披露政府部门或有事项的事由和金额,如担保事项、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等,若无法预计金额应说明理由

无。

(3)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以名义金额计量资产情况表

对象

数量

上年数

本年数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理由

存货

固定资产

88

88

房屋和构筑物

25.75

25.75

设备

51.28

51.58

文物和陈列品

图书和档案

家具、用具

12.05

12.05

特种动植物

无形资产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著作权

资源资质

商标权

信息数据

其他

合计

88

88

(4)使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的记账主体、账面价值、使用情况、收益情况及累计使用债券资金金额

无。

(5)使用其他债务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情况、收益情况及债务偿还情况。

无。

(6)重要资产置换、无偿调入(出)、捐入(出)、报废、重大毁损等情况的说明。

无。

(7)对于政府部门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自然资源资产等重要资产,披露种类和实物量等相关信息。

无。

(8)《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中规定的特殊情况抵销事项的报表项目及金额(由一级部门合并主体说明)。

无。

(9)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中要求附注披露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未在报表中列示,但对政府部门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10)资产负债表项目年初数调整情况。

无。

二、政府部门财务分析

(一) 政府部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翻身仗。一是加强在建工地管理。今年来,局主要领导带队督查4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28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9份(其中停工通知8份),共排查出问题隐患260余处,记录不良行为企业4家、个人3人,查处无证非法建设和违规开工项目4个,相关线索已向城管执法部门移交。凡是涉及重大生产安全隐患的,严格按照“一单四制”销号闭环管理。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约谈,共约谈企业6家、相关责任人6人次,取得了较好的警示效果。二是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1-10月,共排查房屋36544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478栋,非经营性自建房34066栋。对排查有隐患的房屋分类施策,精准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严格落实整治销号流程,确保整改销号符合规定,已完成2478栋经营性自建房评估鉴定,共有C、D级危房71栋(其中C级59栋,D级12栋),已全部完成整治销号;非经营性自建房34066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需评估鉴定的998栋(已完成评估鉴定),其中需整治94栋,均已完成管控工作。三是狠抓燃气安全监管。深刻汲取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燃气突击行动、集中行动、自查行动、安全教育宣传行动。开展燃气安全培训10次,发放资料5万余份;对城区内使用燃气企业2610户全面排查(包涵流动摊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燃气使用企业2608家,发现安全隐患184个,现全部整改完成。全面落实属地、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让燃气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打好住建领域重点民生保障仗。一是认真处理信访投诉、“12345”市长热线投诉。1-10月,共收到“12345”平台派单投诉件492件,其中50件因不属我局职能,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属我局职能办理的有442件,按时办结率100%,满意度95.2%。二是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截至目前,2022年5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2023年61个(其中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29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全部开工,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3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158套,中央财政下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补助资金2110万元,即怀化市鹤城区省级工业园集中区员工宿舍项目,共5栋楼,截至10月25日,1号楼正在地下室主体施工;2号楼已完成地下室施工,正在主体结构吊装;3-5号楼基础及地下室施工已完成,正在1-3层主体钢结构吊装。三是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继续扩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对已排查出疑似隐患407栋房屋经鉴定,经专业公司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共312栋,已向乡镇(涉农街道)发布名单并下达整改通知书,通知户主限期自行整改或搬离拆除,已全部整改到位。今年乡镇(街道)上报危房改造对象6户,已完工6户,全部验收合格,拨付3户,剩余3户本月内拨付到位。四是实施黑臭水体整治。分阶段实施黑臭水体整治,现阶段完成老井边、翻身塘、红星市场3条排水沟工程改造,总长613米,完成整治537米,修建排水沟537米,污水管道铺设200米,清淤1260余方;正在对青山溪、朱溪、井坪溪进行清淤改造,目前井坪溪已完成清除杂草、清淤,采用药物净化水质,设置8立方米化粪池,埋设污水管道。整治长度约130米,收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目前井坪溪整治已基本完成;青山溪清除部分杂草和垃圾,设置3座化粪池,收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朱溪清理部分垃圾和杂草,修复一座化粪池和管道。预计12月底前完成。五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国家“四好农村路” 实施标准,加快完成犀牛巷道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扩宽、新设挡土墙约、设置波形护栏、清理水沟、埋设排水管道、迁移路灯、电杆拉线及监控等,投入资金49万元,目前已完成道路改造,通过竣工验收,道路改造直接受益人口5000余人。

3.打好住建领域经济增长主动仗。今年以来,区住建局大兴调查研究,扎实开展“一活动一行动”“三送三解三优”活动,主动服务纾困解难,以增信心、防风险、促转型为主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紧扣省市处遗政策,系统学习处遗政策,用足用活政策。截至9月,市政府交办我区房地产遗留项目54个,已完成首次登记(包括烂尾楼盘活)进入办证程序33个,尤其是解决了华桥钢材市场信息大楼、云箭嘉苑等多年遗留难题。在市区高位推动推动下,已为 9750户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协调化解处遗信访600余批次,各类网上舆情200余件,把业主上访牢牢稳控在市本级范围内。二是强力开展税费征(追)缴。按照应缴尽缴原则,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今年征收到位2173.5万元;由我区负责追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历史遗留项目5个1670万元,除1个项目申请债权登记外,其余4个项目均按程序下达了配套费征收决定书,正申请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城中天星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34亿、2022年西兴片区和湖天南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亿元中央专项债申请,均通过了国家和省发改、财政部门审核,经对接财政部门,10月底两个项目共可争取发行专项债1.3亿元;成功申报2023年度老旧小区及配套项目,已争取到位上级资金5306万元;停车设施试点项目获奖补资金150万,共已到位上级资金5456万元。

4.打好住建领域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一是抓好“保交楼”项目服务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申报项目19个,涉及资金5.95亿元。其中,第一批10个,获批资金1.92亿元,已拨付资金1.49亿元,资金使用率为77%;第二批9个,获批资金4.03亿元,已拨付资金3.49亿元,资金使用率为86.6%。第一批已交付1497套,第二批已交付3880套,两批共计交付5377套,交付率为80%。二是防范化解住建领域信访维稳风险。及时开展“四方座谈会”,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全力做好保交楼信访维稳工作。

同时,区住建局还在打好住建领域科技创新攻坚仗、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上出实招、办实事,下实功、求实效。2023年1-10月,通过工改系统共新增立项项目59个,实施告知承诺办理审批事项28个,享受区域评估项目3个,实行联合审图项目18个,实行并联审批事项39个,反馈“一次征询”事项12个,开展帮办代办项目38个。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率为30%、审批告知承诺率为30%、多图联审率100%。

(二) 政府部门财务状况分析

2023年末部门资产总额824.39万元,较上年减少0.48%,其中:货币资金0.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较上年减少86.14%,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财务管理,减少了现金结余。其他应收款净额802.5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7.35%,较上年磁加0.01%;固定资产89.3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0.84%,较上年增长了0.34%,主要原因是购置了固定资产。2、负债总额557.11万元,净资产总额267.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58%,较上年增长0.59%。其中其他应付款557.11万元,占负债合计的100%,与上年挂平。

(三) 政府部门运行情况分析

1、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额69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较上年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收入增加。2、费用总额6954.9万元,较上年增长12.75%,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费用增加。收入费用相抵后本年盈余0万元。收入费用率为100%,较上年挂平。

(四) 政府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1.加强财政管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障工作需要,量人为出,增收节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审批、集中管理、加强监督"的财务管理体制。

2.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抵制违纪行为,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3.根据财政要求编制年初预算,加强财务费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章制度。


附件:补充报表

1.应付工程款情况表

应付工程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核算科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应付账款

长期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合计

注:应付工程款按实际会计核算数据分析填列。

2.本年预算结余与盈余调节表

本年预算结余与盈余调节表

2023 年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本年预算结余(本年预算收支差额)

二、差异调节

(一)重要事项的差异

加:1.当期确认为收入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收入

1)应收款项、预收账款确认的收入

0.00

2)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确认的收入

2.当期确认为预算支出但没有确认为费用

1)支付应付款项、预付账款的支出

0.00

2)为取得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等计入物资成本的支出

3)为购建固定资产等的资本性支出

4)偿还借款本息支出

减:1.当期确认为预算收入但没有确认为收入

1)收到应收款项、预收账款确认的预算收入

2)取得借款确认的预算收入

2.当期确认为费用但没有确认为预算支出

1)发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等确认的费用

2)计提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0.00

3)确认的资产处置费用(处置资产价值)

4)应付款项、预付账款确认的费用

0.00

(二)其他事项差异

三、本年盈余(本年收入与费用的差额)

0.00

注:部门层面通过加总所属单位本年预算结余与盈余调节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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