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扶贫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负责本级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及公租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承担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协调督促落实,负责对本级权限内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二)人员概括
我局共有在职干部职工47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47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3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区财政给我局共安排扶贫资金335万元,其中:1、危房改造,主要用于补助全区贫困户房屋新建或修缮加固等资金150万元。2、鹤城区农村白蚁危害防治资金85万元,主要用于鹤城区农村房屋白蚁危害防治。3、农村房屋小微改造工程资金100万元用于农村房屋改造。
二、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挪用.更不挤占和随意扣压;严格专项资金审核制度,不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1、危房改造资金:2020年区财政共拨付15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我局对43户贫困户房屋进行危房改造及巩固提升共拨付149.65万元,剩余危房改造资金0.35万元。
2、鹤城区农村白蚁危害防治资金:2020年区财政拨付85万元资金用于鹤城区农村房屋白蚁危害防治工作,我局对361户贫困户进行房屋白蚁危害防治,拨付资金25.24万元,剩余59.76万元已退回财政。
3、农村房屋小微改造项目:2020年区财政拨付100万资金用于全区农村房屋改造,我局对 128户村民房屋进行了修缮和改造,共拨付99.82212万元,剩余农村房屋小微改造资金0.17788万元。
三、项目实施过程情况
1、危房改造项目:按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鉴定房屋等级为C、D级才能进行危改,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公示无异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成后,由住建部门、乡镇建管站人员、村支两委和工作队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危房改造资金。项目对全区 43户贫困户危房改造进行了修缮、新建和巩固提升。
2、鹤城区农村白蚁危害防治项目:白蚁防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并签订防治合同协议书,防治工程从2020年4月开工,到2020年7月完工,完成鹤城区361户贫困户的房屋进行白蚁防治,巩固了贫困户房屋的安全,改善了贫困户的居住条件,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农村房屋小微改造项目:按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鉴定房屋等级为C、D级才能进行危改,经过村级评议公示,乡镇公示无异后方可实施。实施完成后,由住建部门、乡镇建管站人员、村支两委和工作队一起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拨付危房改造资金。项目对128户农村房屋进行改造。
四、资金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通过危房改造,43户贫困户的环境和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通过对鹤城区361户贫困户房屋白蚁危害防治工作,
巩固了贫困户房屋的安全,改善了贫困户的居住条件,得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3、农村房屋小微改造项目:项目对全区128户农村房屋进行了改造,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五、存在的问题
因部门专项资金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具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预算不够精确,编制范围不太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