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协商选择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九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五条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认由两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共同承担该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应到891户,实到587户)公开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结果为:湖南诚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获得583票,湖南经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获得446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及相关规定和被征收人提交的协商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结果的书面报告,现确定湖南诚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牵头单位,与湖南经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湖南建工三公司怀化基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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