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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财政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鹤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鹤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echengqu.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和完善的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专门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设置了鹤城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网页,主动公布基础信息、动态信息及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办事服务项目的目录和指南。

(二)不断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我们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在积极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行重大决策听证会制度。

(三)不断加强网上电子政务应用。目前接入了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使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鹤城区委区政府公文传输系统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我们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等各方面进一步严格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要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责任清单,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以及上级领导部门重要安排,以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各类财政信息等,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

三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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