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财政局2026年工作计划
在短期方面,主要是抓见效快的收入:一是狠抓税收。加强与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抓好大宗税源征收管理,严密跟踪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大宗主体税源,采取日常征收和稽查补缴相结合的征管手段,遏制收入流失,确保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狠抓非税。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趋势、政策调整影响、上年实际征收情况等因素,运用历史数据对比法,科学预测2026年度各非税收入项目的收入规模,将全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细化分解到各执收单位,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征收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同时,针对重点非税收入项目和执收单位,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征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定期对所有执收单位征收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滞后的单位及时督促指导;三是狠抓“三资”盘活。认真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深化“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汇总、整理、分析,建立详细的资源资产台账。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租赁等市场化方式,提高国有资源资产的利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在长期方面,主要是抓财源建设:一是支持产业升级。深入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新能源、康养医药等主导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升产业附加值和税收贡献率;瞄准数字经济、新材料等新赛道培育新兴产业,加快形成新增长极;以现代物流为重点推动现代服务业升级,优化财源结构;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鼓励传统企业通过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提升产出效益;二是支持招商引资。重点围绕阳塘国际粮食物流加工产业园项目以及怀仁大健康产业园、怀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开展项目招商,紧盯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开展精准招商,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签约项目快落地、投产项目快达效,同时持续优化政策、政务、法治等环境,增强区域吸引力;三是支持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融资支持等惠企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实施培优倍增计划,梯度培育中小微企业成长为规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夯实财源根基。
二、在支出保障上区别急缓、精准调配
一是持续强化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行政运行成本,严控编外人员支出,全面清理区内人员聘用情况,将超出规定人数、无依据随意聘用等督促限期清退,逐步减少聘用人员,降低财政支出负担。同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的项目支出,做到能省则省;二是持续强化按序支出顺序。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照“三保”支出、还本付息、大事要事、一般性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五级支出次序安排支出。除应急救灾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同时,对于部门资金的拨付,原则上优先下达拨付非税返还收入和向上争取的资金,再根据工作任务情况拨付纳入预算的资金。三是持续强化资金统筹力度。积极推进资金统筹使用,将跨部门、跨行业性质相类似的资金全部进行统筹整合,建立“大专项”及部门归口管理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对积极向上争资和非税征缴完成好的单位,在资金保障和返还上,优先予以保障和支付,
三、在债务化解上多措筹资、穿透管理
2026年我区需化解全口径债务本息为8.5亿元,其中:政府债券本金0.42亿元,政府债券利息支出1.58亿元,隐性债务本息6.5亿元。为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防范债务风险向财政风险转嫁,主要完成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多维度筹集化债资金。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化解政府法定债务的本息、鼓励区属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通过经营产生的收益偿债、全力争取和用好下半年置换债券额度专项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对债务穿透式监测。全面依托财政部的穿透式系统和已升级完成的监测平台,对专项债券项目和融资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建立健全全口径债务管理模式,实现对政府债券、银行融资等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综合情况,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完成区属公司退出平台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债务置换资金,确保2026年底化解完区城投公司名下的存量隐性债务,正式剥离区城投公司的融资职能,转型市场化运行。
四、在财政管理上明确标准、实行零基
2026年将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重点在支出标准上下功夫、建机制。一是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在人员经费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政策标准,确保合规准确;在公用经费方面,在现有定额标准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职能变化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分类、优化定额,探索建立更为精准、差异化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体系。二是构建项目支出标准。聚焦重点领域先行先试,优先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基础设施建设等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领域,选取典型性、代表性强的项目,率先研究制定或修订完善支出标准,为全面推开奠定基础。三是推进财评工作转型。在财政部、省财政厅先后出台的预算评审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出台区本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评审关口前移,规范预算评审程序,提高预算评审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为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提供制度基础。
(一审:黄星;二审:夏冰;三审:贺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