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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4年上半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扭住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筑牢过“紧日子”思想。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1-6月,我区地方收入完成40492万元,同比增加2607万元,增长6.88%,超序时进度数2819万元。其中: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4509万元,同比减少4030万元,下降14.12%,欠序时进度数312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5983万元,同比增长71.01%。

(二)支出情况。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13.73亿元,同比减少4.35亿元,下降24.06%,其中: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11.0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12%。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财源建设,全力抓好组织收入。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的动态监管。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强化税源征收管理,密切关注和分析重点税源企业发展情况、实现税收情况和入库税收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稳定主要税源。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加速房地产项目清算,拓宽增量财源增长空间,通过日常征收和稽查补缴相结合的征管手段,保障收入稳定。二是积极主动向上争资。围绕全区向上争资计划,梳理向上争资方向和目标完成情况,制定清晰具体、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建立向上争资奖罚兑现机制,对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围,全力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政策扶持。上半年累计争取上级资金2.98亿元。三是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对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6类资源、5类资产、2类资金开展“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全面清查,通过“用、售、租”等形式,有效盘活鹤城区城东片区区属单位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权出让收益约1.3亿元。

(二)聚焦服务供给,持续深化民生保障。一是切实足额保障“三保”支出。1-6月,我区“三保”支出共6.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34亿元,保工资5.21亿元,保运转0.35亿元。二是尽力保障公共财政教育、科技投入。坚持有保有压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做到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各类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优先安排科技领域资金,努力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以财政资金“活水”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截至6月底,拨付教育支出3.47亿元;科技支出0.68亿元,同比增长101.34%。三是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工作。1-6月份水利支出658万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金支出709万元,村容村貌提升550万元,有力支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

(三)聚焦中心大局,切实保障社会发展。一是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中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四个不摘”的工作要求,强化财政支持巩固衔接工作投入保障。保持区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资金65个项目共投入5362万元。二是切实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按照政府债务统计监测工作要求,落实月报、季报制度,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实时掌握债务风险情况,从严控制新增债务,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有序消化存量。1-6月,完成化债0.32亿元,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聚焦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为全省财政系统绩效管理巩固年,区财政局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编报了部门整体绩效及项目绩效,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128个预算单位的项目开展集中审核,增强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同时,对城乡居民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义务教育校舍安全等5个共计资金6656万元的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提升了财政政策效能及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为规范预算执行,准确使用预算指标,制定下发《关于规范使用2024年度预算指标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指标,严禁相互调剂。未按要求执行的单位一律退回并暂停支付,直至整改到位。三是强化乡镇财政管理。下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评估的通知》,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为可量化的具体指标,对乡镇财政所综合业务和日常管理两方面内容进行评估,促进乡镇财政管理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五)聚焦财政监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一是开展惠农补贴专项检查。落实“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制定《鹤城区2024年持续深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和重点抽查,在整治中,回头看、自查、配合现场检查共有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套取补贴资金、项目验收不及时等问题16个,目前收回补贴资金3.67万元,移送区纪委问题线索3个。二是强化“三资”监管。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摸底,加强日常监督,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一对一解剖麻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了《三资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要求乡镇财政所严格把好收入、支出关,从源头上杜绝了集体“三资”体外循环漏洞,极大地提高了集体资产的交易的主动性和交易量,有效防止了“雁过拔毛”式腐败。

三、当前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税收收入增长乏力。1-6月,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4509万元,同比减少4030万元,下降14.12%,欠序时进度数3126万元收入不及预期原因主要为:一是主体税收下滑严重。我区税源结构单一,缺少优质税源企业。一方面,园区工业经济税收增长乏力,近三年以来园区工业企业税收无实质性增长。另一方面,我区过度依赖涉房涉地税收,由于近期房地产行业处于调整期,下滑势头较明显,后续组织收入难度大,使得税收持续减少,税收收入占比偏低。二是土地收益调入难。由于房地产市场疲软,土地需求下降明显,再加上我区现有的地块位置优势不明显,影响了土地出让的竞争力,导致土地出让变现愈发艰难。年初预算安排土地收益调入1.6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数为零,土地收益调入公共预算困难。三是非税收入可挖潜空间有限。我区无交通、国土、卫生监督、公安、交警、广电、文化、城建、环保、水利、质检等执收执罚职能。1-6月我区非税收入1.6亿元,实际可用财力仅1.42亿元。

(二)支出压力不断攀升。一是库款资金保障困难。由于经济下行、收入下滑,我区库款保障十分困难,已连续5个月低于合理区间(0.3-0.8),且库款系数低于0.1的天数较多,已被省财政厅列为财政运行监测重点关注县区,本年先后2次下发风险提示函(24年一季度及1-4月)、6次下发库款系数连续三天及以上低于0.1预警、3次下发“三保”支出进度预警,库款将随时面临断链风险。二是财政新增支出多。由于年初预算无法满足部门需求,根据我区实际财力状况,只能保障最基本的民生支出、供养人员经费及单位日常运转,大量的专项需求无法纳入预算安排,而现实中有些工作又不得不开展,导致追加支出频繁,1-6月我区已新增追加支出1.95亿元,持续追加支出将造成对应安排的部分“三保”将无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剧财政保障压力,且大量的追加支出本身没有资金来源对应,只有通过挤占预算内资金先行拨付,导致预算内项目无法执行,也使得财政部门成为矛盾的“集中点”和“众矢之的”。

(三)财政运行负担加剧。一是暂付款难以消化。2023年底我区暂付款余额高达10.88亿元,占支出比重的34.54%,其中:垫付地方债到期本息0.39亿元,政府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借垫款5.76亿元,预拨预算单位经费0.86亿元,其他挂账及分家遗留等预付款3.87亿元。按省厅考核要求,暂付款要在2023年底达到“占支出比重不超过5%”的清理目标。目前来看,我区暂付款占比远高于省厅既定目标,将面临全省通报,并扣减转移支付额度等后果。二是欠市级调度资金较多。今年1-6月,市财政已向我区调度资金8.77亿元(含国债资金1.29亿元),同比减少0.06亿元,剔除国债资金同比减少1.35亿元。截止2023年底,市财政给我区累计多调资金6.99亿元。一旦市级财政运行困难,将从每月正常调度资金中扣减多调度的资金,我区财政将面临无资金保障“三保”支出、债务化解等一系列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化债任务重。2024年度我区化债任务为5.2亿元(2024年我区需化解债务1.91亿元,2023年度尚有3.29亿元任务未化解)。截止2024年6月仅完成0.32亿元,为年度考核任务的6.15%,完成化债任务难度极大。

四、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4年下半年,区财政局将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着力提升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研判形势、坚定信心、超前谋划,切实发挥财政职能效应,全面推进各项财政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一)紧盯收入重点,全力推进财源建设。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通过强化财税部门工作联动,加强收入分析和调度,把工作任务层层量化落实到征收部门,进一步抓好大宗税源征收管理。严密跟踪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等大宗主体税源,采取日常征收和稽查补缴相结合的征管手段,遏制收入流失。切实发挥协税护税新机制作用,把重点工程税收管理、工业园税收作为税收征管的重点,强化收入考核与调度。二是大力向上争资。落实向上争资考核机制,根据全区向上争资计划,进一步梳理向上争资方向和目标完成情况,制定清晰、具体、可量化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建立向上争资奖罚兑现机制,并对完成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范围,确保年度争资目标按期完成。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政府资金资源统筹,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资本的资金撬动作用,激励民间投资,完善部门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对结余结转一年以上或不需要实施的项目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须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二)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支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按照《鹤城区2024年财政支出管控方案》要求,抓好持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得安排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除因车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外不得新购置公务用车;不得新建、改扩建、购置办公用房,除必要危房修缮外不得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出省定范围和标准实施民生政策;严控新增政府性投资项目,不得采取PPP模式融资新建政府性投资项目。确保支出管控措施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财政预算约束。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部门经费在部门预算执行完毕前,原则上一律不予追加;从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建设项目,能缓建的暂缓实施;审慎开展新增项目建设,坚决执行新增支出审批流程,对于年初预算未纳入资金计划的建设项目、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三是切实保障重点支出。落实“分级分类”原则,按照轻重急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挤出财力保重点,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和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对专项资金结构进行重构、优化,突出绩效导向,突出抓好资金调度,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

(三)聚焦风险防控,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加强规范管理。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和立项,强化资金来源论证,不盲目上项目、铺摊子。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定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督促编制到期债务兑付预案,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有序推进化债。下半年我局将围绕2024年度化债5.2亿元目标,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深入与银行对接,争取银行方面支持区属国有企业通过经营贷、项目贷撬动自主经营收益0.5亿元以上;做好政府性基金增收工作,通过区民政局福利院4、5号楼资产出售、城区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权以及水利、矿产资源等资产资源出让获得收益3.5亿元以上。鼓励区属国有企业盘活城东片区7、8、9号共249亩土地,争取取得土地收益1亿元以上;加大债权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市级汇报,尽快拨付市区工程项目结算资金0.5亿元,争取专项债券额度用于定向化解存量隐性债务3亿元以上;全力做好核销工作,核销区住建局的云箭集团基础设施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责任债务2.9亿元。三是严防运行风险。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推动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直达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下半年适时到项目单位开展新增债券资金使用督查工作。

(四)创新工作思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机制,根据省级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我区“零基预算”实施方案,坚决取消所有到单位的以前年度专项,重点保障“三保”支出。实行专项资金时限管理,设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到期后自行终止,工作需要延续的,按程序重新申请,做到有进有退、有增有减、动态调整。按照“先定事后定钱”安排原则,所有基本建设支出安排必须“先定规划、政策,后定项目、资金”,决不大铺、乱铺摊子,确保不超出政府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资金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结果的运用,真正做到绩效评价结果的好坏直接与财政资金安排额度相挂钩,坚决扣减低效甚至取消无效资金。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政采云”系统问题反馈机制,完善“政采云”系统功能。全面推行线上支付、信用评价,全流程线上记录政府采购当事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提高监管质效。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各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结合资产配置、处置管理与资产的使用情况,加强对使用效率低下资产和闲置资产的调剂共享,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四是持续做好财政监督。稳步推进会计监督、惠民惠农“一卡通”监督、内部监督等监督检查工作,持续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好对财政专项资金的安全检查工作,对财政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一审:黄星;二审:夏冰;三审: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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