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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鹤城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组织领导

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历来注重财政法治工作,不断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经常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难题,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了财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本年度法治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鹤城区财政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形式上切实加强了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财政法制宣传工作,切实推进工作完好进行。

(二)明确指导思想。依据的总体要求,参照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结合我区财政工作整体情况和实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反复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城区财政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了本年度财政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廊清了财政普法工作的总体构架,确保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按步推进、有序开展。

(三)强化法治考核。历年来,坚持将年度依法理财工作纳入财政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主要是要求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分别签订《2024年度鹤城区财政局依法治理及行政执法责任状》,有效把普法与财政业务有机结合在一起,做到了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上述体制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为财政部门强力、有序、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年初,制定《鹤城区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会、推进会2次,确保全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行政处罚》、《会计法》等新修订的与财税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努力做到悟实悟透、深学活用。举办全区财政法治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职责,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财政法治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引导党员干部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过程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以党纪学习教育带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部署,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推动实现党纪国法学习衔接贯通,提升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各类法治学习培训

(一)坚持定期向领导干部宣传财政法制工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讲解财政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我们向各股室、局属二级局发放《法制宣传手册》,让大家到更深一步了解《预算法》、《会计法》、《资产评估法》、《政府采购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知识,做到人人知道,个个明白,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二)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和群众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当天,我们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LED电子显示屏、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密法》等相关知识,有效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为维护社会稳定,共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以案释法宣传。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每年定期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反财经法律案例进行剖析,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增强党纪法规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建设。

(四)积极参与普法考试。为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为财政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定出《鹤城区财政局干部职工普法学习计划》。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全国普法学习,下发考试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财政局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网络学习的热潮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网上普法的推广和学习,营造出了浓厚的学法氛围。普法学习参考率、合格率达100%。

(五)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及旁听庭审活动。另外,还在法规股专设“学法园地”,归纳法律法规相关书籍方便干部职工随时借阅学习。

四、大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有力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5月31日,我们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组织人员赴凉亭坳乡贺家田村开展与“民”同行 “典”亮生活”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减税降费政策》、《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村民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活动期间,共计发放宣传手册以及法律书籍300余份。

(二)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12月4日上午,鹤城区财政局在市委佳惠广场开展 “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区财政局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提供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减税降费政策》《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滚动屏幕、手机信息平台等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建,积极向社会宣传本单位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发送法治警句、法治格言,丰富法治文化内容。

五、 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利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等。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会计信息、采购质量等检查3家单位,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二是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更新。三是在行政审批中实行审批信用承诺制度,截至目前,通过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报送系统公示信用承诺书。四是及时更新、完善“双公示”内容。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及时公示。截至目前,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4条。五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对政策措施实施事前评估、动态清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六是深化财政领域信用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广和使用信用承诺,做好会计人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财政资金扶持过程中,将主体信用状况作为重要参考,持续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七是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地位,对重大疑难的行政执法事项,在法律适用、风险评估、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核。八是提高财政执法水平。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湖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组织执法证考试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区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无一件复议、诉讼。加强对执法处罚、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的登记、统计、归档、研究工作,财政检查工作得到省、市财政部门肯定。九是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依法理财等职业道德为主旋律,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并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与湖南怀真律师事务所签署合同,随时咨询、审查法律相关事务的处理,确保财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十是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在当前积极倡导“过紧日子”的前提情况,区财政加大法治建设经费投入,优先安排法治工作经费,有力推进了我区法治建设。

今年,我局有效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取得了不小的收获与成效。但我们也深深了解到自身存在的许多不足,财政部门既是经济管理部门,又是行政执法部门,财政普法、学法、用法、执法责任繁重,工作要求高,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夯实工作责任,狠抓薄弱环节,强力推动落实,确保财政法治工作在全区法治政建设工作中取得真正、扎实、有效的新成果。

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一审:黄星;二审:夏冰;三审:谢怀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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