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财政局积极做好会计管理工作
今年以来,鹤城区财政局在省市会计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底线原则,主动作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会计管理水平。
一、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区财政结合上级下发的怀化市场监管局提供的营业执照中含有代理记账的177家机构信息表,对在我局已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仔细核对,核查出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机构名单合计132家,相关情况已及时反馈给市场监督部门。
二、落实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审核。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全面掌握我市会计人员基本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文件要求,按照财政部统一数据要求采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由于怀化市本级的审核权限下放到我区,所以本次采集的工作量远超预期,区财政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今年上半年成功为辖区内986名会计人员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并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审核通过951人,不通过35人。本次采集的信息将作为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试、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等方面提供重要依据。
三、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6号)文件精神,我局已于2023年6月6日下发了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并在内控微信工作群发了内部控制报告编制的程序和填写要求,有效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体系不断完善。
通讯员:肖应涛 徐洪艳
(一审 黄星;二审 旷永平;三审 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