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多措并举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鹤城区多措并举 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
根据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通知》(湘财金〔2019〕3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的通知》(湘财金〔2020〕4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潇湘财银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1〕49号)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鹤城工业集中区企业贷款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和《鹤城工业集中区企业贷款财政信贷风险补偿联席会议制度》精神,并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印发政策宣传册,在园区内对企业进行入户走访调查等方式,传达上级政策和介绍办理流程等信息。
二是建立白名单名录。根据方案精神,将符合审批条件且有融资意愿的企业共计37家全部纳入白名单管理范畴。
三是落实保证金制度。建立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保证金制度,区财政按实际放款需求,存放在我区合作银行的区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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