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财政收入实现首月“开门红”
鹤城财政收入实现首月“开门红”
2018年,鹤城区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培植税源,培育新增税源,挖掘存量资源,提高收入质量,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同时,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突出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以及税源大户的征收管理工作,不断拓宽零散税收的征管空间,加强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源监控,提高税收敏锐度,确保应收尽收,财政收入实现首月开门红。截至1月31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805万元,同比增加5008万元,增长46.38%;地方收入完成8181万元,同比增加2793万元,增长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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