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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怀化市鹤城区商务局

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现将《岁末年初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商务局

2023年12月17日

岁末年初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怀化市鹤城区商务局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十个一”活动推进落实“三查一曝光”措施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怀安办〔2023〕4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岁末年初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刻汲取12.15湘西州吉首市民营小区批发市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中央、省、市及区委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和“三查一曝光”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汲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和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断标准,梳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区商务局冬春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指导、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  长:张艳娟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曾  亮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夏  淼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余有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小辉   六级职员

邓凯允   农贸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杨  昀   投资促进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各股室长、二级机构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组,组长为方劲程,副组长为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做好岁末年关、节假日期间各业务领域的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紧盯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油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等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和组织大型促销费活动的主办方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全面安全检查,严格企业内部监督考核。通过建立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式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二)紧盯规章制度执行。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加强外包业务安全管理,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风险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持续排查治理隐患,开展对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和设备的不安全因素,重点消除使用违法建(构)筑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规划许可确定的场所使用功能,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三)紧盯常态化高质量监管。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分管负责同志特别要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推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常态化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各商贸企业主体安全生产紧迫感、责任心。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跟踪督办并第一时间报送区安委办。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主题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现场活动。

(四)紧盯重点领域治理。

1.部署开展消防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商贸企业、经营场所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不畅通、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违规存放、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消防教育培训不深入等问题,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消防风险隐患,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防控,紧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把握季节转换、重要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重大招商活动会议等关键节点,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人员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

3.开展城乡商贸企业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责任,配合住建部门全面消除商贸企业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4.全面排查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督促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配合住建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

5.加强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风险防控,督促成品油流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对成品油贮存、使用、经营等环节全链条安全管理。

6.加强报废机动车拆解等领域安全管理,贯彻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物流仓库安全检查,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工作安排

岁末年初全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自即日起持续至2024年春节、全国两会结束。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全面组织企业自查。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行业集中排查。各业务股室、二级机构及驻企安全员,按业务范畴、联点场所,逐类风险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对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责令整改,重大问题报区安委办。

(三)重点节点检查。春节和全国两会前联合消防、属地等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查,邀请专家会诊,紧盯重点领域、场所、环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问题隐患及时责令整改。

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3月29日前报送至局安全生产股,联系人:方劲程,联系电话:1397309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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