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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4月底,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已占全市总量的41.5%,其中“限上企业”数量占全市的33%,“限上企业”直报数据总量达到全市80.2%2020年我区 “四上企业”培育任务占全市总量的1/3,商贸服务业培育任务占全市的1/5。目前全区“全国联网直报”系统共有“限上企业”115家(共133家,目前停报18家)、限额以上大个体18家。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我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为实现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下简称“社零”)累计增速10%,新增四上规模企业16家,其中“四上”商贸企业1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4家。14月,鹤城区累计实现社零总额71.08亿元,同比累计增速为-10.1%,排名全市第10位。5月底预计完成社零累计增速-2%6月底预计完成累计增速3%7月底预计完成累计增速6%,新增“四上”企业3家;8月底预计完成累计增速8%9月底预计完成累计增速10%,累计新增“四上”企业12家;12月底预计完成累计增速10.1%,累计新增“四上”企业20家。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工作调度,理顺工作思路。

511,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唐成主持召开全区社零工作专题调度会,邀请了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并将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纳入商贸企业“四上”企业入统工作的协同部门,确立了“加大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的工作思路。62日,区政府副区长肖明专题召开社零指标工作落实督导会,进一步优化了社零指标推进工作。目前,我局已与统计、税务、市监等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切实加大社零调度、“四上”企业培育、“大个体”入统等工作推进力度。

2.加大摸排力度,做到“应报尽报”。

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组织人员尤其是班子成员,全面深入商贸企业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融洽“亲清”关系,打消企业顾虑,树立发展信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先后走访、联系企业70余家,解决困难20余个,绝大部分企业对社零上报工作表示了理解支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摸排力度,努力增加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企业数量,对城区的商贸企业和大个体经营户进行详细排查、登记,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力争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四上”企业或大个体统计范围。目前,已完成100余加企业的摸排工作,6月份预计新增“四上”企业1家、大个体15家,并已将下阶段相关任务初步分解到相关部门。

3.提升服务强度,促进消费增长。

积极与城管、公安等部门衔接,审慎放开城市管理标准,简化大型促销活动审批流程,全面支持各类企业举办展销会,开展促销活动,如5月底举办的第十二届湖南西部汽车展销会销售汽车1200多台实现零售总额2亿元,6月份湖南佳惠集团即将举办中西部服务业展销会。据初步统计,截至5月底,预计全区批发业实现增长22%,零售业销售恢复到96%左右,住宿业和餐饮业已恢复产能的90%80%左右。

四、下步打算

1.加强汇报,增强市区合力。鉴于鹤城社零工作在全市的重

要位置和独特性,全力争取市统计、商务等部门和相关区直部门的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鹤城上报数据得到认可。

    2.细化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根据511日专题调度会的工作安排和62日社零指标工作落实督导会工作要求,我局细化了社零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将任务和责任压实到商务局各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任务落实。

    3.落实政策,提高奖补标准。鉴于2019年新增“四上”企业奖补等各项奖补资金市级承担部分即将到位,建议加大区级配套部分资金筹措力度,及时予以奖补兑现,并在区级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对2020年新增大个体及相关人员奖补按新增“四上”企业标准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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