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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交通运输局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结存情况说明

鹤城区交通运输局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结存情况说明


一、十三五时期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下达、使用总体情况

2016年至2020年我局收入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共计6509.61万元,已经按计划使用6435.0373万元,省财政收回2019年第一批边界路断头路补助25万元,到目前为止我局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共结存49.5727万元,其中:1201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补助资金结存12.51万。22019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服务区补助资金结存4.7197万元。32019年第一批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补助资金结存17.671万元,42017年农村公路客运招呼站工程结存14.672万元。

形成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结存的原因是:1201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补助资金计划安排125万元,该项目已按审计结论数只需支付结算款112.49万元,结存12.51万元。22019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服务区补助资金计划安排40万元,该项目已按审计结论数只需支付结算款35.2803万元,结存4.7197万元。32019年第一批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补助资金计划安排79万元,该项目已按审计结论数只需支付结算款61.329万元,结存17.671万元。42017年农村招呼站项目资金计划安排40万元,该项目已按审计结论只需支付结算款25.328万元,结存14.672万元。

二、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拨付模式:1、项目施工单位使用资金时,书面提出申请,同时提报工程项目相关资料;2、财务部门按照工程预算、按有关程序,结合工程进度审核支付工程款项(按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工程款转入项目中标单位);3、财务部门与工程部门根据工程的支付进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资金管理;4、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将竣工决算资料及时报送审计部门进行工程项目审计,项目审计报告出具后,根据项目审定金额支付工程尾款。

(二)、为切实规范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专款专用的原则。

2、对专项资金安排项目,根据绩效考核需要,财务专帐核算相关费用支出。

3、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

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审批。

4、工程部门对项目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结存情况的调查工作,制定了相关调查实施方案。先后组织计划部门、工程部门、财务部门开展对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实施的项目进行调查。重点调查资金结存项目,分析车购税专项资金结存的原因。及时召开车购税存量资金支付推进会议,加快车购税资金支付进度。

四、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果

2016年至2020年我局收入车辆购置税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共计6509.61万元,已经按计划使用6435.0373万元,省财政收回2019年第一批边界路断头路补助25万元,到目前为止我局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共结存49.5727万元,其中:12016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补助资金结存12.51万。22019年第一批普通国省道服务区补助资金结存4.7197万元。32019年第一批国省道隧道提质升级补助资金结存17.671万元,42017年农村公路客运招呼站工程结存14.672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以后的工作中,项目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执行。在预算执行中,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深入各项目,对车购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已具备开工条件而未开工的项目要督促其尽快开工,已开工的项目要加快进度,尽快完工,及早拨付,以沉淀要消化、当年要清零为目标,加快车购税专项资金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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