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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典型案例曝光

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典型案例曝光

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对外公开曝光2025年12月的执法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2025年12月16日22时55分许,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怀化市高铁南站B1停车场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向*驾驶湘NGW620大众汽车牌小型轿车从怀化高铁南站出发搭载2名乘客到河西收取20元车费。向*现场无法出示《道路运输证》且不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其行为涉嫌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二、处理情况

该车辆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的规定,对驾驶人向*作出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三、典型意义

非法营运车辆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完全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驾驶员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驾驶员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加之在驾车过程中随时拨打、接听电话进行“约客”,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难以得到经济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其次,其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素质。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人身安全无保障。

四、安全提示

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非法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冲击,是行业稳定的重大隐患。市民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安全得不到保障、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市民一定要选择乘坐具备资质、合法的营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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