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关于对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省、市治超工作要求,为严防重点源头企业违规装载,进一步规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装载行为,夯实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基础,经全面摸排货运源头企业,现对我区3家年吞吐量2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登记、统计核查,并予以公示。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源头治超工作,望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附件:怀化市鹤城区2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情况统计表
怀化市鹤城区治理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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