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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鹤财绩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做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自评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收入83万元(其中再就业配套60万元、军转干部23万元),总支出83万元。

二、评价依据

1、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人社发2015(90)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怀化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鹤政发【2013】1号)等文件。

2、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政策规定。

3、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等。

三、自评结果

经认真查阅2018年预决算报表、2018年预算指标单等相关依据,数据显示我局2018年部门专项支出,绩效自评为好。年初预算83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额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拨付到位。就业专项资金60万元用于各乡镇、街道、社区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军转干部23万元用于鹤城区51名军转干部工资、补助、八一、春节慰问支出,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我局在就业服务水平提升、落实军转干部福利待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自评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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