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措并举,城乡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02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0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77%;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1%;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5%;新增创业主体2700个,带动城乡就业3700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一是强化就业培训成效。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共确定了7家技能培训和3家创业培训学校开展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质量,我们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要求各培训学校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跟踪服务与后续服务跟踪,严把就业安置关。目前,共完成职业技能培训403人,创业培训54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18人。
二是加大创业园区建设。为促进我区农民工返乡人员创业,我局积极建设成立了鹤城区返乡创业园,并通过举办“鹤城区创业园入驻企业项目路演评选”活动,选拔优秀企业入驻。目前,已入驻企业82家,尚有等待入驻企业50余家。我区返乡创业园通过为返乡人员创业提供办公场地、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帮助返乡人员降低创业成本,提高了他们的创业成功率。
三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我局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服务政策,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的就业服务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局对1019名申报2017年度养老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72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5万元,回收已到期贷款563万元,完善了小贷跟踪服务台账,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培训率和跟踪服务率均达到了100%。紧紧依托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周三招聘会”和“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月”、“高校毕业生援助月”、“民营企业援助月”等活动,共举办各类场内招聘会26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进社区下乡镇公益活动9场,共吸引各类企业2383家次,收集用工岗位10万余个次,入场求职人员20340人次,达成用人意向631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招聘信息4万余份。
(二)强化征管,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全区征缴各类社保基金31833万元,支付各类社保待遇27805.13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征缴551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1%,完成财政配套280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31.8%,发放养老金135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改革过渡期养老保险金16766万元,职业年金4985万元。发放养老金17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287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0%,发放养老金1218.8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4176万元,支出3730万元,累计结余8616万元。生育保险征缴150万元,支出208万元,累计结余743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4124万元,支出6825万元,累计结余28923万元;工伤保险征缴684万元,支出525万元;失业保险征缴136万元,发放失业金62.3万元。
一是积极完善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信息数据库,目前已登记数据63195人。大力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保试点,目前,已进入身份确认审批环节,下个月,将逐步开展参保登记工作;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建立了“一站式”大病结算模式,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无缝覆盖;继续完善医疗费用总额付费方式改革,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二是加强特殊病种评审工作。按照特殊病种评审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了我区上半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特殊病种评审工作,共对1500名申报人员进行了评审,评审通过1203人。支付特殊门诊费1800余万元。
三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发行。已完成集中人群的批量采集工作,目前工作重点已转向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现我区共完成社保卡信息采集27万余份,成功制卡25万余张.市人社局在区内采集10万余人,成功制卡9万余张。
四是积极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的应用工作,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服务发展,人事人才工作进一步规范
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目前,我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04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人员486人。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目前,我区共有18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管理,共设置管理人员557人,专技人员4047人,工勤人员1841人。组织完成了我区“三支一扶”招聘考试。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强化劳动执法,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确定重点行业、把握执法重点、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等多种形式,完善预防欠薪机制,加强劳动执法工作。半年来,共受理欠薪投诉案件38起,已协调处理35起,涉案人数480人,追回拖欠工资26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4起,结案64起,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58万余元。继续加强信访维稳工作,共受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12起(其中中央巡视组交办件4起),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
(五)发挥行业优势,全力巩固脱贫成效
今年以来,我局在全区整体脱贫摘帽的基础上,按照区委、区政府和扶贫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发挥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了巩固脱贫各项后续工作。
一是强化扶贫特岗管理。今年来,我局通过电话联系、现场走访、查看台账和不定期督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扶贫特岗管理力度,确保了岗位的公平性和精准性,半年来,共发放特岗人员工资208.3万元。
二是积极创建“扶贫车间”。为更多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特别是异地搬迁贫困户实现家门口就业,今年来,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通过与多家企业协商,积极邀请他们将部分生产环节下延至乡镇、村组(社区),在人口集中区设立“扶贫车间”,目前,共在凉亭坳乡杨潭村、黄金坳镇仇家村等乡镇设立“扶贫车间”3个,引进深圳亚信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件加工项目,既让贫困户实现了就业顾家两不误,也增加了他们的家庭收入,有助于他们的稳定持续脱贫。
三是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工作。为有效杜绝贫困户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局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其给予特慢病及大病保险再次救助。半年来,共救助6935人,救助资金518.58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养老保险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受经济下行和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影响,特别是停止补缴补建后,基金征缴缩水严重,同时,由于我区属于经济落后的后发展地区,已享受完社保补贴的缴费人员基本停止缴费,直接导致实际缴费人数的急剧减少,增加了基金支付压力。
二是人才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由于本地人才流失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难度较大,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空间小等原因,导致我区目前各类人才严重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有力发展。
三是劳动关系执法难度更加明显。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劳资纠纷频频发生。尤其是建筑领域农民工欠薪纠纷进入了高发期,较往年有大幅度增长。特别是由于基层劳动执法队伍配置不齐,劳动执法手段缺乏强制性等原因,严重影响了劳动执法效果。因此,新常态下,如何顺应劳动关系新变化,预防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依然是一个亟待破解的课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把促进就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精准发力,认真落实“1+3”的新一轮更加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和就业扶贫各项优惠政策,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完善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基层就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主渠道作用,继续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场招聘活动,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全面推进和实施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健全失业预警信息监测制度。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系统应用,提高非现场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社会保险基金检查,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三)进一步创新人事人才工作
进一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补齐我区人才工作短板。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健全考试安全运行机制,提高人事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的人事考试任务。
(四)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全面推进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突出抓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预防调解工作,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