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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上调工作

9月18日,鹤城区新农保局已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工作。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8元,即由原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3元。

截至目前,全区共22002人享受到此次调待政策,本次共补发金额316万余元,养老金发放总额达542万余元。

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我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每人每月55元到现在的每人每月103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使得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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