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城东新区金海西路207号,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3420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以来,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国家、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遵守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82条,其中工作动态32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62条、药品监管信息32条、文件通知47篇、规划计划2篇、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5年收到10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并压实信息编辑、审核、签发各环节责任。发布前通过技术系统对错误表述、敏感信息等内容进行筛查,坚持“先审查、后发布”和“分级审核”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与安全审查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食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专栏信息的专人维护与及时更新。同步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优化权力与公共服务清单流程,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数字化查询、办事、监督与交流渠道。严格管理信息录入与发布平台,保障渠道安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季度监测、通报及动态发布审核制度。常态化开展对重大表述错误、涉密敏感信息等内容排查,强化过程监测与结果运用,并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有效的监督保障闭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加强。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内容尚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深度信息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时效性需进一步提升。部分信息发布存在一定延迟,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多以文字形式为主,图文、视频、问答等生动直观的解读方式运用不够充分,不利于公众理解和运用政策。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按照上级的指示,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提升公开的全面性和针对性。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时效管理。明确各类信息发布的时限要求,加强督查督办,努力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三是创新解读方式,增强传播效果。积极采用专家解读、动画视频、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提升解读的吸引力与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5年无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