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城东新区金海西路,邮编:418000,联系电话:0745-2234207,电子邮箱:hcqscjg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鹤城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鹤城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精神,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突出依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机制,规范流程,持续加强区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透明度等方面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93条,其中工作动态124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52条,文件通知10篇、规划计划3篇、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过程中的“编辑-审核-签发”责任。信息发布前,确保通过网站签稿后台内容校对纠错系统对拟发布信息中存在的错误表述、敏感词、错别字等进行技术筛查。切实做到“谁提供、谁审查,谁发布、谁审查,先审查、后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履行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审查和安全审查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管”等专栏信息,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平台信息录入管理,实行专人专管,确保信息录入渠道安全。深化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提供数字化查询、办事、监督、交流新平台,方便群众“掌上办、预约办、快捷办”,优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办理流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实行季度监测、季度通报及工作动态发布“三审”制度,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的要求,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同时定期对重大表述错误、涉密信息和个人隐私公开、敏感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排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关于对市场主体支持政策的公开工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无收取相关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