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直属机构,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区局设有十八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知识产权广告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发展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科技和财务股、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三个二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室。
十个派出市场监督管理所:盈口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凉亭坳乡市场监督管理所、黄金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黄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城中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红星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迎丰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坨院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人员编制情况
2023年核定编制人数共176人,实际在职人数14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99名,实有人员98人;非参公事业编制数77名,实有人员46人。
(三)主要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6.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配合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18.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19.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拟定全区商品质量监测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2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2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2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24.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25.负责职责范围内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医药产业有发展、食药安全有保障”这一核心目标,全力打好“机构改革、专项治理、监管创新、队伍建设”四大战役,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以服务怀化鹤城区经济发展为目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将职能下移、服务前移,变“监管”为“服务”。以市场监管职能为抓手,保障民生民利。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执行、使用、管理总体情况。
2023年度资金来源方面:
全年预算数233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数2332.53万元,其他资金5.4万元;全年执行数233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32.53万元,执行率100%,其他资金5.4万元,执行率100%。
2023年度资金结构方面:
全年预算数233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36万元,项目支出471.57万元;全年执行数233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36万元,执行率100%,项目支出471.57万元,执行率100%。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业务工作专项、专项资金。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物业服务、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23年基本支出为1866.36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166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万元,资本性支出2.11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1)2023年项目支出为471.57万元,按经济科目划分,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商品和服务支出471.57万元。
(2)按资金类别分类,截止2023年底,项目支出471.57万元,其中包含中央资金40.44万元、省级资金57.48万元、区级资金325.26万元、非税执收成本48.39万元。
(三)"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7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元。2023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62750.3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750.33元,公务接待费0元。比年初预算节约了407249.67元,节支率86.65%。
2023年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及清单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车辆运行费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没有挤占、摊派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所有“三公”经费支出合理、合规。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2023年度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评价指标分析。
1.部门整体支出的经济性分析
保质保量完成各专项工作的前提下,科学有效地控制了各项目支出的成本。
2.部门整体支出的时效性分析
一是各项年度业务工作均在2023年底前完成。二是对于有明确规定时限的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证项目的高完成率的同时也保证项目的高水平,高质量。食品抽检方面所有样品检验均严格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定标准检验,确保了检测数据和结果准确可靠。
3.部门整体支出的有效性分析
(1)服务经济大局,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一是培育经营主体成效明显。制订并积极实施《怀化市鹤城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立推进工作机制,促进经营主体提质扩量增效。截至2023年3季度,鹤城区登记实有各类经营主体66016户。其中,企业10045户、个体工商户5567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92户。从全市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来看,我区当前经营主体总量位列全市第1。总体上看,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势头强劲,同比增长分别为22.22%和13.33%。二是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怀化市鹤城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受理、限期补交。对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以外的其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落实“照后减证”政策,提高审批效率。三是企业开办标准化、便利化,“一网通办”率全市居前。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实行涵盖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业务的无纸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受理核准、网上核发执照、网上自动存档、网上公示”的电子化登记。缩短办理时限,实现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最多跑一次”或“零见面”,降低企业和群众成本。截止到12月20日,今年我局共办理企业全程电子化和“一网通办”业务 1871 件,网办率位居全市前列。
(2)坚持严格执法,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全面发力价费和竞争监管,规范公平竞争秩序。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开展教育、医疗领域、涉企、养老领域、中介服务价格等收费专项价格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单位60家,立案3起,清退金额1176.5万元,罚没合计6万余元。全区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立案4起,罚没合计4万余元。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市场治理。统筹线上线下两大领域、生产流通两个环节,以专项整治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铁拳”、打传规直等专项行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市场环境。今年来,“铁拳”行动共立案15起,罚没合计15万余元。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处罚生产、销售非法改加装电动车案件17起,罚没合计30万余元。提供虚假资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汽车维修案件1起。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发布虚假广告、非法行医、违规使用医疗器械、违规医疗美容培训等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相关案件18件,罚没26万余元。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1起,罚没3.85万元。查办商标侵权案件8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3件。狠抓网络监管,查办相关案件18件,办结18件、罚没合计11万余元。烟草整治方面共立案19起,目前结案18起,罚没合计5万余元。办理传销案件1起, 罚没合计16万余元。三是不断强化消费维权保障,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建立派单经办流程制、派单承办签批制、派单跟踪督办制、派单会商制,以及重大投诉、涉疫投诉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工作效能,今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461起,已办结546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5万元。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本级转办签收率100%、办结率100%。四是大力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出台了第一批《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转发使用第二批《怀化市市场监管部门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同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规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的审批程序,以柔性执法的方式规范企业备案、引导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通过提醒、警示和告诫,帮助企业及时纠错改正。
(3)坚持激励创新,品牌建设有力推进。一是积极开展专利挖掘、商标注册工作。2023年鹤城区授权专利324件;全区有效发明专利47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6件;依托怀化商标受理窗口,充分发挥服务作用,2023年(2022.12.16-2023.9.15)鹤城区商标申请数815件,注册件数533件,全部持有商标有效注册量7563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3件,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件。二是加大指导品牌创建力度。聚焦科技创新引领,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协助市局举办怀化市首次专利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宣讲对接会暨“专利助企”专场活动,走访鹤城高新产业园区;深入走访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40余家,加大政策宣传和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摸底。三是创新驱动知识产权运用。帮助怀化市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鹤城支行申请质押融资500万;湖南省博世康中医药有限公司和湖南秦湘九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四是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水平。强化信用制度建设、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约束惩戒、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向信用中国(怀化)推送信用承诺4644条,列异失信企业299户,为34户补报年报的企业移出异常名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完成任务数38项,抽取检查人员数223人,公示结果对象数1168个。我区企业年报率为97.68%%。
(4)坚守底线意识,市场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为食品执法提供技术保障,根据食用农畜产品销售和消费特点,结合既往发现的农兽药滥用和残留问题,确定了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全年涉及大宗食品、餐饮环节食品及区域内生产销售的食用农畜产品共抽检1340批次,不合格59批次。“两个责任”压紧压实,全区10个乡镇街道组建市场监管所,118个行政村(社区)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18人,市、县、乡、村四级监管链条基本形成。完成全区9822家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实行ABCD分级,实现区级领导包保B级主体52家。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年关守护”、“白板肉”治理、食品加工“黑作坊”等多项行动,共办理相关案件124起,其中获批食药省督办案件2起,罚没共计69万余元。全面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方面,强化推进学校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目前我局管辖的区属学校食堂有221家,“名厨亮灶”覆盖率到达100%。其中学校(包含幼儿园)食堂全部安装摄像头,对外公示,监控视频全部接入教育局安全监管平台,实现“互联网+名厨亮灶”覆盖率达90%以上,食品安全责任险购买率达100%。另一方面,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平台,全面推进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通过“互联网+市场监管”实现全程监管、远程监管、线上监管和智能监管,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实现非现场监管,以人为本,同时,监督管理实时可视,执法检查流程清晰。截至目前,平台接入各类市场主体228家。二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今年来,我局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71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份,立案查处13起;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750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0份,立案查处10起;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50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立案查处1起,极大程度消除了药械化安全风险隐患,未发生药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未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
三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认真开展“年关守护(2023)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医用氧舱隐患排查整治治理和卫生行业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整治”、“鹤城区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集中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0份,消除安全隐患80起,立案调查18起、对违法行为处罚共计30万元,查封非法特种设备10台。四是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推广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今年来我局全年计划抽检100批次,实际抽检110批次,3批次不合格,立案5起(含市局交办)结案3起,共计罚没款3万余元。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基层监管力量与监管业务不相匹配,市场监管量大、线长、面广,涉及法律法规较多,基层监管在人员配备、执法装备、经费保障及业务培训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加大基层监管力量,加强基层人员配置和培训,增强基层人员监管能力。二是应加大对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让相关人员有更强的绩效管理意识。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23年实际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76 |
144 |
81.82%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
2023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6.11 |
47 |
6.28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6.01 |
35 |
6.28 |
|||
其中:公车购置 |
0 |
0 |
0 |
|||
公车运行维护 |
6.01 |
35 |
6.28 |
|||
2、出国经费 |
0 |
0 |
0 |
|||
3、公务接待 |
0.1 |
12 |
0 |
|||
项目支出: |
|
|
|
|||
1、业务工作经费 |
422.94 |
471.57 |
471.57 |
|||
2、运行维护经费 |
|
|
|
|||
3、市级专项资金 (一个专项一行) |
|
|
|
|||
5、其他事业类发展资金 |
|
|
|
|||
公用经费 |
240.89 |
195.66 |
195.66 |
|||
其中:办公费 |
5.89 |
1.48 |
1.48 |
|||
水费、电费、差旅费 |
16.94 |
14.44 |
14.44 |
|||
会议费、培训费 |
2.04 |
0.75 |
0.75 |
|||
政府采购金额 |
0 |
105.8 |
105.8 |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 |
0 |
0 |
0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规模(m²) |
实际规模(m²) |
规模控制率 |
预算投资 (万元) |
实际投 资(万 元) |
投资概 算控制 率 |
0 |
0 |
0 |
0 |
0 |
0 |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十条措施》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支出情况,“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2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年度预 算申请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436.41 |
2337.93 |
2337.93 |
10 |
100% |
10 |
||
按收入性质分: |
按支出性质分: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2.53 |
其中:基本支出:1866.36 |
|||||||
政府性基金拨款: |
项目支出:471.57 |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
|||||||
其他资金:5.4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医药产业有发展、食药安全有保障”这一核心目标,全力打好“机构改革、专项治理、监管创新、队伍建设”四大战役,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以服务怀化鹤城区经济发展为目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将职能下移、服务前移,变“监管”为“服务”。以市场监管职能为抓手,保障民生民利。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
全面落实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法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保障,紧紧围绕“医药产业有发展、食药安全有保障”这一核心目标,全力打好“机构改革、专项治理、监管创新、队伍建设”四大战役,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履行新职责、谋求新发展,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以服务怀化鹤城区经济发展为目标,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大质量”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将职能下移、服务前移,变“监管”为“服务”。以市场监管职能为抓手,保障民生民利。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 指标 |
农产品和食品抽检 |
完成2023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目标任务 |
完成2023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目标任务1340批次 |
50 |
50 |
|
|
消费者投诉受理时间 |
≦7个工作日 |
≦7个工作日 |
|
|||||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 |
1次 |
1次 |
|
|||||
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次数 |
≧1次 |
1次 |
|
|||||
质量 指标 |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
无 |
无 |
|
||||
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完成率 |
100% |
100% |
|
|||||
较大、重大及以上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率 |
0% |
0% |
|
|||||
较大、重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率 |
0% |
0% |
|
|||||
年报率 |
企业≧70% |
97.78% |
|
|||||
农专≧70% |
93.24% |
|
||||||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到期办结率 |
100% |
100% |
|
|||||
时效 指标 |
各项工作按时完成率 |
100% |
100% |
|
||||
成本 指标 |
基本支出 |
1866.36 |
1866.36 |
|
||||
项目支出 |
471.57 |
471.57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
长期 |
长期 |
30 |
30 |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坚持抓改革提效率,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
坚持抓监管保公平,市场经营秩序不断优化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
|
|
||||
可持续影 响指标 |
坚持抓民生守底线,绷紧“四大安全”责任弦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
坚持抓调处促和谐,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
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积极争取上级激励措施 |
持续推进 |
持续推进 |
|
|||||
满意度 指标 (10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 标 |
12315平台在线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总分 |
10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