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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局大力指导下,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狠抓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全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现将2022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亮点

商事制度改革方面。一方面,为实现规范统一登记,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局率先在全市开展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探索建立以自主申报、自愿登记为核心,以形式审查、信息化查验和标准化登记为手段,以便利化退出机制为补充,以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为保障的商事登记确认制工作模式,进一步厘清登记机关和商事主体权责边界,尊重并保护商事主体自主经营权和投资者意愿,淡化商事登记的行政许可属性。截至目前,共通过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办理执照67家。另一方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开办“零成本”要求,在全市率先提供新办市场主体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截至目前,免费为新办企业赠送印章560余枚。

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政企联动”,将美团等网络平台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推动网络交易智慧监管发展, 督促第三方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促进网络餐饮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确保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另一方面,为缓解疫情造成的经济下行压力,扶持鹤城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我区坚持“包容审慎轻微不罚”原则,率先在全市出台《关于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给予宽限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及柔性执法,给予宽展期至12月31日。截至目前,共指导帮助77家市场主体改正违法行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恢复正常经营状态。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根据省、市市场监督工作总体部署,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全力营造高效、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前三季度,我局食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案件查处、产品质量新型合格证推广工作全市排名第一,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强区”和“一网通办”工作全市排名第二,整体工作水平和成绩取得显著提升。

(一)坚持抓改革提效率,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持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实施跨省通办、跨域通办、全区通办以及注销便利化等改革。截至目前, 全区共登记市场主体62021户,共注册登记企业8941户,个体工商户共53080户,办理全程电子化业务2003户,简易注销登记103户,跨省通办业务1件、跨域通办业务58件、全区通办业务850件,企业登记时间缩短至1个工作日;备案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均实现当场办结;办事效率提高95%以上。以知识产权助推高质量发展。今年,我局受理商标申请数1189件,已注册996件,全部持有的商标(续展)户有效注册量达7000件。在市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企业开展服务,截至目前38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87件,实用新型253件,外观设计47件;严格把关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受理、发证食品经营许可133户,审批食品经营许可133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业务164户,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业务220户。受理药品经营许可245户,加工小作坊5户。

(二)坚持抓监管保公平,市场经营秩序不断优化

依照“执法为民”理念,突出监管执法主责,强化信用监管,虚假广告、商标侵权、质量打假、安全生产、无照经营等各项专项整治,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至目前,已登记立案286起,办结230起,罚没入库金额2446736.85元,行政诉讼2起。

持续强化信用监管。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我区企业年报率96.67%,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2.7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46.77%;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管理,规范“黑名单”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完成信用修复3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436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8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25095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个体工商户2016户;协助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13起;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督促无照经营户办理证照,截至目前,全局共立案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27起,结案27起,罚没金额26.25元;强化意识形态领域中户外广告导向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截至目前,累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15件,房地产广告案2件,医疗广告10件,其他类案件3件,罚没金额共计24万余元;开展整治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工作。制止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更好地维护好会议期间鹤城广告市场秩序。截至目前,累计监测各类户外广告4786条次,出动执法人员170余人次,检查主体480余户,未发现相关违法广告线索,未查办相关案件。加强农资及重点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成品油12批次、建筑材10批次、儿童和学生用品26批次、农资1批、烟花爆竹6批次、食品相关产品8批次、塑料袋10批次,对抽检不合格样品已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查处不合格产品案件8起,办结7起,罚没款187095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印发《鹤城区深入排查市场监管领域潜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工作方案》《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以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420人次,检查企业150余户,处理投诉举报66起,发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33起,下达监察指令书33次,立案调查15起,已办结9起,罚没合计30万元。参加安全生产联合行动15次,开展3.15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次,通过媒体宣传报道12次。

(三)坚持抓民生守底线,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管控食品安全风险,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先后开展“年关守护”食品安全监管、“白板肉”联合执法行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药安全专项整治、“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等多项行动,截至目前,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药品方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怀化市鹤城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长达8个月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00余家,立案查处5家。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制定《怀化市鹤城区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120余家,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1家。中药安全专项整治中,制定《怀化市鹤城区中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检查了辖区内具有中药经营范围的零售企业以及使用中药的医疗机构共计260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210家、使用单位50家)。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按《湖南省2022年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医疗器械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完成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着力解决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隐患。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排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共计150余家。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中,以是否未经许可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经营未取得注册证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从有资质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购进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是否经营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40余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次性使用采样拭子(器)经营使用环节检查中,通过检查发现我区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采样拭子(器)均由区工信局采购,区卫健局进行发放,采购均从具有资质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购进,并查验保留购货资质。各核酸采样点均由市级医院派出人员采集,其携带的一次性使用采样拭子(器)均由各市级医院采购验收,共出动人员60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8家、城区内采样点20个,现场检查,未发现过期、失效医疗器械。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中,制定《鹤城区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检查重点一是摸清监管底数,组织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检查,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者70余家,立案查处3家。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查看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二是查看购货索票索证制度;三是查看化妆品销售宣传;四是查看化妆品限用日期。共出动执法人员41人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45家,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暂未发现有不合格化妆品。

餐饮方面:网络餐饮专项治理中,一是联合“饿了么”“美团”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网络平台提供者必须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和全面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网络平台履行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查、档案建立、信息公示、行为规范检查、制度建设、食品贮存配送等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保障网络食品交易数据的可靠性与安全性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入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能得到及时处理。二是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对入网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采购验收制度是否落实、加工操作是否规范,器具清洗消毒是否规范等;三是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清查无证经营行为,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大排查,根据单证缺失的线索对“饿了么”“美团”平台上涉嫌无证或证照信息不匹配的经营户进行了清查,责令单证缺失经营户在网络平台依法公示。四是结合“长江禁捕”工作对“饿了么”“美团”网络平台餐饮店现有店招店牌、菜单中含有“江鲜”、“河鲜”、“野生鱼”等字样的市场主体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引导出现上述字样的经营单位拆除含相关字样的店招、店牌。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56人次,检查经营户228家次,对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风险评级1872户,针对辖区内主要外卖平台上社会关切度高、高风险餐食和密集点餐区域开展餐饮网点定向监测工作2次,与第三方平台交流监测信息14条。鹤城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中,1.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抓好环境卫生清理消毒,合理分流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各校把校园的防控责任、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到教学管理的每一个岗位上,确保无盲区、无漏点。每天对食堂环境进行至少一次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2.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查学校食堂主体资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许可公示、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三防措施、人员管理及培训、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餐饮器具清洗消毒、食品储藏、留样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对主体资格不齐全、使用过期、霉变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对布局不合理、设备设施不齐全、原材料采购验收记录不齐全、加工制作不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学校食堂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3.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存在超过保质期或不合格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等。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腐败变质、过期、“三无”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92人次,检查学校(包含幼儿园)食堂442家次,其中幼儿园352家次,学校周边经营户128。排查风险隐患24条,立案查处2家。长江禁捕“十年禁渔”工作中,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紧密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开展长江禁捕环节市场环节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水产品生产企业、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规定,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经营者,限期整改、跟踪督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地落细。二是严格登记准入。持续把好准入关,对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湖鲜”“河鲜”“野生鱼”等字样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把关,凡是不符合禁捕退捕有关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准登记。严格把好整改关,做好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上述字样的餐饮、水产品销售等市场主体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凡是不合规市场主体,一律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持续加强电商平台售卖“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洞庭湖野生鱼”等行为监管。督促属地电商平台加强完善平台治理规则,指导平台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违法信息、终止提供平台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强化网络交易监测,完善监测关键词库和违法违规模型库,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理相关违规信息,杜绝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四是强化广告监管。持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禁发布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全面净化水产品广告市场环境。五是严打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非法捕捞渔获物线上线下交易,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做好市场经营主体门牌、招牌涉及“长江野生鱼”“洞庭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违规内容的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局共摸排“涉渔”市场主体1073户,印制各类宣传告示5500份,广告标语25条,滚动电子屏46个,签订承诺书、倡议书592份。共出动检查人员14132人次,检查农贸(批)市场1620个次、商超3000个次、餐饮单位4762个次、水产经营户2101户次和渔具经营户2294户次。共联合执法5次,收缴禁售捕鱼工具地笼108个、手抛网15付、刺网256付、伞式地笼23个,查获非法捕捞渔获物5.68公斤,处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店招、牌匾和菜单问题47个,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涉及的2个问题责令进行整改。通过各类媒体报道1次。高考、学考期间市场监管工作中,召开2022年高考学考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组、食品安全监管股、质量安全监管组、招生广告监管组、特种设备监管组、应急反应处置组、考点工作专班、考点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组和工作纪律督查组9个专班,强化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采取领导带队、股所联动方式对考点学校食堂及考点周边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和疫情防控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学校考点食堂12家次,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店、文具、宾馆等各类经营户148家次,现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3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食品安全与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教育工作中,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护苗”行动等工作,认真落实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牢固树立“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思想,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主动向消费者作出餐饮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质量的承诺,开展“减油、减盐、减糖”等健康饮食宣传内容。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张贴公益广告主题宣传画3000余份。全区餐饮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一是督促餐饮场所开展自查自纠,督促餐饮场所进行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全过程、全岗位的自查自纠;二是落实餐饮场所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对餐饮场所证照情况、原料采购、台账记录、加工制作、环境卫生、防护措施、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三是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装置。截至目前共排查餐饮单位755家,已安装532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一是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线上食品安全公益培训及餐饮环节应急消防和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安全知识云课堂培训。二是督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第三方培训公司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周”“毒蘑菇宣传”等活动,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民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全区学校食堂管理经验交流暨食品安全培训会,普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措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4D管理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坚持抓民生守底线,绷紧“四大安全”责任弦

聚焦平安护航二十大,以监管执法为抓手,强化日常巡查检查,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巡查、“队所联合行动”等工作制度,先后开展“年关守护”、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多项整治行动等多项整治行动,全链条、全周期、全过程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常态化监管,确保全区未发生一起系统性、群体性、源发性、区域性安全事故。截至目前,相关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0余人次,共监督检查经营主体15000余家次,立案284起,行刑衔接案件10起,罚没合计242万余元。

(五)坚持抓调处促和谐,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强化消费维权调处。及时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截至目前,共办结505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2万元,并确保系统在线率100%、数据完整率100%、回访满意率100%;进一步做好12315维权服务站“五进”建设。在辖区商场、超市、市场和企业等消费场所共建立了76个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服务站自行调解消费纠纷共59起,和解率9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37万元;大力发展ODR企业。通过推荐和企业自愿申报,我局辖区12家企业已加入全国12315互联网在线纠纷解决平台,极大简化了公司消费投诉的流转程序,截至目前,我局ODR企业在线自行和解消费争议共3起,办结率达100%。

(六)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牢筑市场监管抗疫防线

1.单位内部防治。一是开展人员行程摸排。对全局在职干部职工的行程进行详细摸排,对出市人员的目的地、往返日期、往返交通工具进行统计备案;二是完善外出人员备案登记制度,要求我局干部职工非必要不得出市,对必须出市人员,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出市,并且外出人员要严格遵守两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报送《外出备案登记表》。三是对我局干部职工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统计,对全局166名在职干部职工、7名退休干部职工的接种疫苗品种、第一、二、加强针的接种时间的数据进行掌握,对未接种人员进行了督促,现我局已经达到了加强针接种率100%。

2.餐饮疫情防治。一是开展校园疫情防控。督促学校及幼儿园加强人员健康管理。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重个人防护,进出学校及幼儿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查两码、测体温、戴口罩,登记进出人员信息。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旅居史等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上报并就医;抓好环境卫生清理消毒。保持大厅、后厨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每天对食堂环境进行至少一次消毒并做好消杀记录;合理分流人员聚集。提醒就餐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控制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食堂错峰、分散用餐。二是开展餐饮单位排查。以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餐饮单位为排查重点,全面排查社会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经营户严格落实戴口罩、查双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要求餐饮单位每日对重点区域开展消杀措施,督促未接种疫苗的商户尽快接种。三是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落实网络订餐配送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加大送餐箱清洁、消杀频次;严格集体聚餐管理,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大力倡导文明用餐,积极推行公筷公勺公夹,反对餐饮浪费。

3.药品疫情防控。一是“四类药品”安全监管。多次在药品(零售)工作群发布通知,要求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戴口罩、量体温、查验“两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企业销售“四类药品”时,对购药者予以实名登记并及时上报至湖南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发现“两码”异常人员立即上报所在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应处置措施。二是药房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以检查人员资质、审核供货单位资质、购进药械是否索证索票、药品是否按规定储存运输养护、是否依法依规销售使用特殊管理药品等为重点检查内容,规范药械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文件;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及其冷链记录;是否按要求储存疫苗;是否按要求建立冷链设备档案并定期维护冷链设施设备等为检查重点,严格规范疫苗储运行为。

4.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协助建成湖南省进口冷冻食品首个高标准市级统一集中监管仓(佳惠物流园冻品市场),从严督促相关经营者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冷链食品单位的场所管理和监管检测,要求进口水果“四证”销售,进口冷链水果经营者必须进驻“湘冷链”系统,确保相关经营单位实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疫情防控期间,“湘冷链”系统累计录入进口水果2800余批次,共计8000余吨;新进产品核酸检测数量2476批次,消毒数量2476批次,进口冷冻食品定期核酸采样共计人员702样次、食品685样次、环境489样次。其中,成功拦截处置阳性冷冻牛肉12吨,越南进口阳性火龙果21.5吨,核实一批广东省错误通报的泰国进口鲜椰,确保了全区无一例因冷冻食品、冷链水果造成疫情传播事件。

(七)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积极争取上级激励措施

今年来,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督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以省政府督查激励工作为抓手,突出“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和“质量强区”,持续加强市场监管真抓实干工作,全力营造高效、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一是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统筹,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市场监管真抓实干领导小组,全年先后召开调度会议11次,及时研究解决市场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使工作有计划推动。二是将真抓实干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范畴,倒逼全体人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局的工作部署要求上来,压实工作责任。设置24小时举报投诉专线,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取得食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案件查处工作和产品质量新型合格证推广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强区”和“一网通办”工作排名全市第二的好成绩。三是积极做好向上衔接,与市局、省局保持良好联系。截至目前,我局累计赴省局开展衔接工作3次,赴市局开展衔接工作10余次,真抓实干工作得到省、市局领导的一致认可和全力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继续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为确保成功争取真抓实干督促激励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改革、提速增效,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优化登记流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商事确认制等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继续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促进鹤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突出、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工作

开展“四小”行业及食品“三小”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三防设施、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信用监管、网络监管、合同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12315诉求筛查,排查重大案件违法线索,促进“诉转案”工作;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坚决铲除传销“毒瘤”。

(三)聚焦民生、夯实基础,进一步强化食药安全管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最严”的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创新社会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智慧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统筹协调工作、做实行政执法司法衔接工作、做细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确保不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抓好党建、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律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督查问责,深入持久推进作风建设,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监管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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