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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怀市工商鹤字[2017]05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工商所、挂靠社团组织:

现将《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3月6日

怀化市工商局鹤城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

   为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赋予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法定职责,促进我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一步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现将分局成立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鹤城分局局长:黄京标

副组长:鹤城分局副局长:唐建军、熊富生、戴永祥、候纪红、赵忠华、肖尊华、朱金香
员:尹霞、张亮、郑凯、陈卫东、尹东、廖春光、   覃小云、陈启伟、李早良、唐芳、杨建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消保股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尹霞,负责在全区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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