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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区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新国标宣贯 筑牢电动自行车安全防线

为积极推动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落地实施,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近期,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主题宣传活动,聚焦标准核心变化,进行精准解读与宣贯。 

本次宣贯活动紧密结合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与意义展开。执法人员深入销售门店,向经营者与消费者详细解读了关键更新条款:一方面是突出安全提升,明确整车所用塑料质量占比不得超过5.5%,并强化了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旨在从根本上降低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是优化使用体验,新标准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车辆整车质量上限提升至63公斤,并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增强了实用性。同时,活动强调了新标准在改善制动性能、防范非法改装、鼓励加装安全配件等方面的进步,旨在全面提升车辆安全性,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过渡期问题,工作人员也予以明确:新标准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并设置了生产与销售缓冲期。2025年9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得出厂、销售;在2025年8月31日前出厂的产品,可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对于已购旧标车辆,不会强制淘汰,但鼓励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主动更换,提升安全水平。

此次宣传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前置环节。下一步,鹤城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标准宣贯与市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新标准平稳有序实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一审:严世杰;二审:黄静;三审:舒孝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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